□高海硕
7月25日上午9时10分,新县法院接到信阳中院来电,接到线报,新县辖区一起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高某正在信阳市某洗浴中心,随即,信阳中院立马安排所在地的平桥区法院执行局将其控制,10时45分,新县法院执行干警驱车赶到并依法将高某拘留。
这缘于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2016年9月6日,张某向杨某借款100万元,由高某提供担保。后张某偿还了部分借款及利息后,仍欠杨某借款本金72万元。因张某一直拖欠,未还款结息,以致引发诉讼。2019年1月31日,经新县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一致协议,由被告张某前后分三次偿还原告杨某借款本金72万元及利息,被告高某同时承担连带责任。
调解书生效后,两名被执行人均未如期履行法律义务,而是选择一味地逃避。4月22日,迫于无奈,杨某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同双方当事人多方联系,做其思想工作。其间,被执行人张某曾承诺7月前履行一部分,但张某没有偿还,而是选择了玩失踪。7月初,执行干警驱车来到另一名被执行人高某工作所在地,高某得知消息后,不来上班,随后逃离,执行一度陷入僵局。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此时此刻,等待高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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