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公民与法 PDF版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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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兰:兰虽似草秀而香


□吴晓军

这是一名年轻的女检察官,她爱岗敬业,勤奋务实;她为人低调,不事张扬;她公正执法,维护正义;她善解人意,体谅人情。

她像竹,竹不如花清且雅;她如兰,兰虽似草秀而香。

法庭上,她是正气凛然的公诉人;在单位,她是不知苦累的女汉子;在家里,她是母亲、妻子、女儿。角色在转换,不变的是初心。10多年来,她用秉公执法谱写着正义,用无悔青春照耀着检徽。

她,就是未成年人心目中的“爱心姐姐”、固始县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副主任——罗兰。

勤奋学习,爱岗敬业显忠诚

2006年,罗兰通过河南省公务员招录考试走进了固始县检察院,她先后在反渎、公诉部门工作。当过内勤,做过书记员,任过助理检察员,直至检察官。无论在哪个岗位,她始终勤勉学习,认真负责,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刚到反渎局,接任内勤的她,不仅要做好各种琐碎的综合工作,还要配合其他同志办理案件。她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时间,学习法律知识、检察业务,准备司法考试。

宝剑锋出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入检第一年,第一次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她便以高分顺利通过,是固始检察院第一个通过司法考试的女干警。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她还积极参加演讲比赛等各类文体活动,多次在县、市举办的演讲比赛中获得奖项。

2011年,她调入到公诉科,迅速转变角色,边学边干,勤思善学,一点点积累经验。她把每次演讲当作一种挑战,把每场辩论当作一次演习,把每次出庭当作一场检阅。不到半年,她就在信阳与周口公诉人对抗赛中获得优秀风采奖。

2012年,因工作突出,她当选上了公诉科副科长。刚上任时,她兼任科室内勤,这一干就是三年。固始是人口大县,公诉科案件多,相当于全市的四分之一。公诉工作肩负着指控犯罪、诉讼监督、参与社会治理等重要职责。罗兰严格按照“指控犯罪有力、诉讼监督有效、社会治理有为”的总体要求,忠诚履职,公正司法。

同时,各种报表、文件上报下达、案卷装订整理等事务性工作更多。虽然任务重,但她从未因此而减少自己的办案数量。为了让每起案件都在审限内办结,她经常加班加点。在她的时间表里,八小时工作制的界限早已模糊。无论多苦多累,她都没有半点怨言。她说,检察院的女汉子,关键时候绝不能掉链子。

宽严相济,司法关爱暖心怀

2017年,罗兰办理了张某涉嫌故意杀人、盗窃案。在审查该案时,她发现,张某与被害人无冤无仇,因为无钱上网,便潜入被害人家中,当其发现被害人家中放有一包老鼠药时,一时好奇的他,便将老鼠药投入了屋内的水瓶中,因为被害人及时发现,并未喝入掺有老鼠药的水,张某因在被害人家中抓获,且盗窃未果,属故意杀人未遂、盗窃未遂。

当她提审张某时,张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并悔恨不已。法律是理性的,触犯了法律,必然要受到法律的惩处。然而法律又是有情的,执法者更有人情味。她在发表公诉意见时,首先指出了张某故意杀人、盗窃行为已触犯刑法,应依法惩处,然后又指出了该案的特殊情况,建议法庭对其从轻处罚。

后来,法庭采纳了她的意见,对张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判决宣布后,张某向她深深地鞠了一躬,并表示以后一定好好做人,绝不做违法犯罪的事情。

循循善诱,爱如春雨细无声

多年的办案实践使罗兰认识到,检察官的职责不仅在于打击犯罪,更应该通过办案教育公民遵纪守法。

2012年年底,按照上级要求,固始检察院公诉科成立了未成年犯罪刑事检察办公室,她被指派兼任该办公室主任。从此,她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到了未成年犯罪案件的办理上,她用女性特有的爱心、细心、耐心在检察事业中展现了另一番风采。

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她坚持以教育挽救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认真落实“三访”(访家庭、访学校、访居住地)、“三清”(犯罪原因清、家庭情况清、兴趣爱好清)的办案措施,创设了青少年保护咨询电话,推行了“维权卡”通知制度、跟踪帮教制度,用女性特有的母爱去帮助、教育、感化误入歧途的青少年。

近年来,她为60余名失足未成年人建立了结对帮教关系,形成了检察机关、学校、家庭多方联动的良好局面。面对失足青少年,她在讯问时少了几分声严厉色,多了几分循循善诱,和他们交心,教他们学法,帮他们分析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为他们指明今后的人生道路,许多失足青少年在她面前流下了忏悔的泪水,重新鼓起了做人的勇气,痛改前非,这些失足青少年称之为“知心姐姐”。

一次,她在办理一起多人聚众斗殴案件时,通过阅卷发现,被告人张某系高中学生,在案件中有从宽处理情节。在对张某社会调查中,她发现张某在校表现良好,且成绩优良,考虑到张某的犯罪情节,结合其在校表现情况,她提出了对张某作附条件不起诉意见,后被采纳。重返校园的张某,更加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学习机会,发奋读书,第二年便考上了省内的一所大学。当拿到录取通知书的当天,张某拿着通知书来到罗兰办公室,不停地说:“谢谢姐姐,是你给了我求学的机会,我一定会好好珍惜。”

在查办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罗兰发现未成年人受侵害现象比较突出,为此,她对近几年固始县未成年人被犯罪侵害的案件进行深度调研,走访调查后,创立了关爱未成年刑事被害人“三个一”工作机制,该机制得到上级检察院认可,并被《河南法制报》《公民与法》《河南检察论坛》等多家媒体转发。

今年年初,固始县检察院机构改革后,罗兰担任第五检察部副主任,主要工作是未检工作。她说:“我要用检察之光温暖每一个孩子。”

这就是罗兰,她把人生最美好的青春岁月,都奉献给了她所热爱的检察事业,用责任与担当守护着公平正义,用无畏的胆气和豪情,谱写了一曲永不言悔的青春之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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