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雪阳
“能这么顺利拿到赔偿款,我们真是太感谢了!”7月19日,在平桥区法院民二庭办公室里,一起交通事故的受害人家属将一面印有“公正执法 清正廉洁”的锦旗送至该庭庭长易松手中,真挚地表达了对法官秉公、高效办案的感激之情。
事情要追溯到2018年3月18日,受害人谭某行经平桥区妇幼保健院家属院门口时,被黄某驾驶的小型轿车撞倒受伤。经交警部门认定,小型轿车驾驶员黄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谭某受伤后被送往医院救治,该事故造成其头部损伤、多处软组织挫擦伤等。由于谭某原本患有尿毒症、糖尿病等疾病,这场突如其来的车祸让她的身体状况雪上加霜,使得原本不富裕的家庭更加困顿。
按理说,车祸发生后,肇事方和保险公司应在责任限额内进行赔付,但双方却对赔付责任和金额产生了争议。今年4月11日,谭某将肇事司机、车主和保险公司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决3名被告赔付其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共计24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法律保护。本案涉及的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责任认定,被告黄某、刘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原告无责任。
6月14日,平桥区法院依法判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向原告赔偿120000元;被告黄某、刘某赔偿原告52718.82元。各方在收到判决书后,在上诉期限内均未上诉,该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案件审结后,易松仍牵挂着受害人谭某是否能顺利拿到赔偿款。在该案判决文书生效后,易松多次打电话给保险公司询问理赔进展情况,并督促另外两名被告及时将应赔偿的费用支付给谭某,使谭某如期获得了3名被告的赔偿款。为了表达对承办法官易松的感谢,谭某的丈夫专程到平桥区法院向易松送锦旗致谢,于是便有了开头暖心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