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潢川县:道交一体化的速度和温度


□本报记者 段黎明

“这么快就拿到了赔偿款,这下我爸的腿算是保住了。万分感谢!”7月21日,当事人丁某某的家属从潢川县法院执行法官手里接过事故赔偿款后感激地说。

丁某某因一场交通事故导致双侧股骨上段骨折、右胫腓骨骨折、肋骨骨折等多发性骨折伤,然而腿部在术后出现感染,病情加重,急需进行手术。因无力承担后续的手术费用,在要求被告支付赔偿款无果的情况下,丁某某家人向潢川县道交一体化处理中心求助。

由于对赔偿金额存在分歧,该县交通事故民事损害赔偿纠纷人民调解委员调解未果。该案转由潢川县法院道交一体化处理中心团队立案受理。该团队负责人胡继根在审理过程中,又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就赔偿款进行协调,最终保险公司及时支付了30余万元赔偿款。一起案件的审结让事故受害人迅速拿到赔偿款,也将司法的温情刻在了人民群众的心上。

据悉,为打通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解决群众交通事故处理耗时费力的“痛点”,潢川县法院积极落实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改革,于2018年9月28日协调建成潢川县道交一体化处理中心。该院配设一名员额法官、一名助理和两名辅助人员成立道交一体化处理中心团队,同时协调县司法局组建道路交通人民调解委员会,选任5名专职调解员常驻中心,协调市保险业协会组织8家保险公司派员入驻,实现了道路交通损害赔偿纠纷一站式处理,让当事人“只进一扇门”。

潢川县法院负责人深有体会地说:“潢川县交通事故一体化处理中心经过近一年的运行,我院道路交通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呈现出积极变化,处理更便捷,调解更有力,标准更统一,鉴定更公信。”

截至今年7月底,该县道交一体化处理中心受理诉讼案件280件,审结242件;指导交调委受理调解案件272件,调解完成206件,调解成功66件,金额183.4万元,居全省基层法院第11位,全市基层法院第一位,受到省高院和信阳中院的通报和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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