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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端在手 信息全有

让每一个问题都“有据可查”


光山县推行巡察报告问题底稿制度

本报讯(韩书源)“这个问题底稿的佐证材料还不够充分,要把涉及的相关材料全部补齐,并注明清楚上述问题都违反了哪些规定,不能模棱两可,必须经受住质疑和查证。”光山县委第二巡察组组长毛宗旺近日在审核巡察组成员递交的问题底稿材料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要求。这是光山县委巡察机构严格落实巡察报告问题底稿制度,切实提高巡察工作质量的一个缩影。

今年以来,光山县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实事求是,从规范制度入手,在巡察组内部推行巡察报告问题底稿制度,让每一个问题都“有据可查”。

该制度明确要求,针对巡察发现的每一个问题,巡察组必须遵循事实清楚、内容真实、手续齐备、材料完整、结论严谨的原则,实行一问题一底稿制度。在内容要素上,严格做到“五有”,即:有问题来源,底稿中每一个问题的提出都有途径、来源和渠道,包括谈话反映、资料查阅、信访举报、情况汇报等;有问题概述,底稿中所涉及的重要、典型问题和重点人的问题线索都要有概要描述;有具体内容,每一个问题概要都有巡察人员了解核实问题的具体时间、方式、过程及涉嫌违纪违法违规的主要情节等事实描述;有支撑材料,每一件问题底稿所列具体内容都要相关文件、资料等充分的证明材料作支撑等内容;有责任人签名,底稿由巡察办档案库留存,实行组长负责制,必须要求巡察组工作人员在了解问题时即开始编制问题清单,工作人员移交时必须签名。

“以往,没有实行底稿制度,各组都存在发现问题多,支撑有力、经得起检验的问题不多,写起报告不敢采用,也反映不出重点和特点。现在最明显的感受就是心中更有底气了,画像也更精准了。”县委第二巡察组信访负责人杨晓莉说道。

通过实行问题底稿制度,有效确保巡察问题发现、了解核查、反馈移交、督促整改整个过程形成完整的内容链,确保事事有对应、件件都可查,有效防止问题定性不准、“乱扣帽子”或被巡察单位对反馈问题有异议等情况的发生,确保每一个问题都经得起人民、实践和历史的检验。

据悉,2019年以来,光山县先后对人防系统、民政系统、4个乡镇及所辖75个村居开展3轮巡察,共建立问题底稿132份,发现问题线索87件,整改问题116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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