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易怀莹)“不管是查纪检监察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从业情况,还是查房产、车产情况,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情况,甚至是受到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等情况,只要一打开廉政档案就一目了然……”日前,光山县纪委监委干部监督室负责同志介绍。
为认真落实“打铁必须自身硬”的要求,切实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7月12日,光山县纪委监委印发《光山县纪检监察廉政档案管理办法(试行)》,为全县208名纪检干部建立廉政档案,着力实现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精准监督”。
在建档对象上,规定县纪委监委机关班子成员以下干部,县委巡察机构副主任(组长)及以下干部,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干部,各乡镇(街区)纪(工)委、监察办公室干部,均需填报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一人一档,全面建档。在填报内容上,既有基础信息,又有廉政信息,实现了对人和对事的监督全面覆盖。
同时,廉政档案还坚持电子档案与纸质档案相结合,档案以书面立卷为主,实行一人一册专人保管,同步实行电子廉政档案,以纸质版和电子版的形式,实行“双重管理”,以确保纪检干部廉政档案信息的齐全完整、动态更新和即时查询。
此外,办法还明确,填报廉政档案必须坚持规范、合法、真实、安全的原则,对发现纪检监察干部填报廉政信息时瞒报、谎报、不报的,依据相关规定深查细究、严肃处理。
“廉政档案既是选拔使用干部的‘体检表’,也是监督干部的‘无影灯’,既能充分发挥动态管理、时时监督的作用,也能时刻提醒纪检监察干部绷紧纪律之弦、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切实严防‘灯下黑’。”光山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