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唐月明)“派驻监督如何做到敢监督、能监督、会监督?”日前,在潢川县纪委监委召开的派驻机构座谈会上,面对这一疑问,派驻机构的“123”工作法给出了答案。
发挥一个优势。派驻纪检监察组既要认真履行县纪委监委的监督职能,对监督部门进行贴身监督,发现重大问题随时向县纪委监委报告,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又要近距离、全天候、常态化开展监督,实现“驻”的优势。
处理两种关系。派驻纪检监察组一方面处理好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派驻纪检监察组是代表上级纪委对下级党组织进行监督,既要履职尽责大胆工作,敢于负责,敢于担当,又要做到重大问题及时向县纪委请示报告;另一方面处理好本职工作与驻在单位业务工作的关系。派驻纪检监察组不参与派驻单位的业务分工,但有选择性地参加驻在单位有关业务工作的检查、学习培训等活动,“融入”驻在单位的工作和学习中,了解掌握驻在单位工作情况,熟悉相关业务知识,搞清驻在单位廉政风险防控点,以便更有效地实施监督。
明确三个重点。派驻纪检监察组在监督工作中只有抓住重点和主流,才能确保监督工作有成效。要“盯人”,紧盯主要领导、领导班子成员、关键岗位干部这些“关键少数”,管住极少数才能树立好风向;要“盯权”,要突出对管人管钱管物、权力集中、廉洁风险高或群众反映较多的党员干部的监督,有的岗位位置不高,但“油水”很多,派驻监督要对关键岗位人员进行精准“画像”,目光要向这些地方聚焦;要“盯事”,重点围绕被监督单位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坚持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加强作风建设等方面加强监督检查,让所监督单位时刻感受到监督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