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黄 铎)7月11日至12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詹玉锋、副市长胡亚才带领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水利局、市司法局等单位负责同志组成调研组,深入光山县、息县、淮滨县开展《信阳市河道采砂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立法调研。
调研组一行先后来到光山县孙铁铺镇江湾砂厂、光山县仙居乡杨大湾砂厂、淮滨县滨源水务有限公司等地进行实地查看,并听取有关负责同志的工作汇报,了解砂厂的建设和运行管理等情况。
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市直有关单位和各县区相关负责同志汇报了河道采砂管理工作情况,并对《条例》草案内容逐项提出了修改意见。
詹玉锋强调,《条例》立法势在必行。河道是人类和万物和谐共生的宝贵资源,河道采砂必须严格管理。要充分认识《条例》立法的重要意义,河道采砂必须依法管理,要建立长效机制,依法治砂,依法管砂。立法必须科学、严谨、管用。要落实好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结合信阳的实际情况,科学地制定《条例》。要向全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抢时间,抓进度,发扬工匠精神,确保高质量制定好《条例》。
胡亚才在会上就做好河道采砂管理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