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郑 薇 凡玲玉)近日,罗山县检察院3天内完成了2018年、2019年所办理案件案卡信息、案件数据的全面自查工作,高效完成了上级院案件质量数据核查工作。
该院高度重视,按照“顶层”部署、“中层”落实、“底层”开工的原则,积极行动,召开核查工作会,传达要求,明确目标,落实责任,梳理2018年、2019年办理的案件,制作案件明细表,送至各部门负责人,由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自查工作进行督促落实,拿到明细表的承办检察官负责认真核查,填写上传,待数据全部审核通过后再进行上报。
案件质量数据核查工作是当前全国检察机关的“重头戏”。罗山县检察院接到上级院通知后,立即行动,认真做好案件质量分析研判、统计分析研判、法律监督及认罪认罚数据统计、案卡修改审核工作,高标准、严要求对近600起案件进行了数据核查,取得了良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