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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端在手 信息全有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推动检察工作平衡充分全面发展


信阳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郭国谦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根本力量”。近年来,信阳市检察机关时刻牢记宗旨意识,把党的群众路线贯彻到全部检察活动中,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把维护好最广大人民利益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从供给侧提供优质检察产品,各项检察工作取得较好成绩。

一、把立足职能服务大局作为维护好人民利益的自觉行动

履行检察职能,聚焦发展大局,努力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平等保护民营企业,为经济社会平稳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保驾护航。

积极参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信阳市检察院依法妥善办理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近一年来,起诉非法集资类、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合同诈骗、非法经营类犯罪嫌疑人百余名,同步做好追赃挽损与维护稳定工作。

主动服务脱贫攻坚。信阳市检察院对涉农侵财类犯罪提起公诉,办理扶贫领域司法救助案件42起,救助50人。信阳市两级检察院共联系贫困村27个,结对帮扶1406户5427人,制定了服务保障脱贫攻坚工作的“14条意见”,努力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贡献更多检察力量。

积极参与污染防治。信阳市检察院用好环境资源保护执法司法联动机制,开展专项立案监督和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摸排工作,认真办理中央环保督察交办案件,参与河道采砂违法犯罪专项打击行动,批准逮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嫌疑人138名,提起公诉359人,监督立案16人,纠正漏捕、漏诉5人。

平等保护各类企业合法权益。信阳市检察院在检察环节对国企、民企、大中小微企业实行无差别司法保护,认真落实河南省法、检两院加强民营企业司法保护的30条意见,制定10条措施,深入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起诉严重侵害民营企业家人身和财产权利的犯罪嫌疑人20名。

畅通联系和服务群众渠道。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服务“最多跑一次”的要求,信阳市两级检察院按标准建成“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为诉讼当事人、律师和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落实好“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

二、把做实法律监督作为维护好人民利益的使命担当

加强对诉讼活动的监督,确保案件公正依法办理,是提高检察机关群众执法满意度的现实需要。

全面谋划,强力推进。目前,检察机关处于转型发展期,“四大检察”发展模式已经确立,检察建议和调查核实权有了明确规定,法律监督工作大有可为。绝不能把监督工作当作“零敲碎打”的小项目,要对全市法律监督工作作出全面系统谋划。两级检察院要同向发力,一把手负起总责,作出具体计划。

把案件化办理作为开展监督工作的重要途径。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用整套办案机制和操作流程规范监督事项的启动和运行。要落实好办理立案监督、追加逮捕案件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操作指引工作,严格执行纠正违法通知和检察建议案件化办理的程序性规定,确定对监督事项进行考核评价的具体范围和实施细则。

在发现监督线索上下功夫。要增强主动性,在履职中查找线索,发动群众查找、从舆情中分析查找、从专项排查中挖掘线索,不断扩大线索来源的覆盖面,并加强对线索的分析研判,为精准开展监督打下基础。

三、把严格依法办案作为维护好人民利益的坚强保障

努力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扎实做好民生检察工作,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厉依法打击侵犯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信阳市检察院设立涉黑犯罪检察组,形成专业化、一体化办案模式,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做到依法从严、不枉不纵。

认真办理各类侵犯民生的刑事案件。信阳市检察院针对群众反映强烈、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盗窃、诈骗犯罪开展专项打击行动,近一年来,共批准逮捕相关犯罪嫌疑人1196人,提起公诉1376人;切实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批准逮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嫌疑人21人,提起公诉45人。

完善审前主导工作机制。信阳市检察院与市公安局会签提前介入重大刑事案件侦查活动的规定,建立侦查终结前会商、证据瑕疵季度通报制度,对重大案件实行提前介入、引导取证;坚持按规定向党委、人大报送刑事犯罪态势分析报告,为相关机关提供决策参考,推进社会治理。

四、把开展公益诉讼作为维护好人民利益的重要举措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肩负着重要责任。”信阳市检察院党组形成共识:重视和做好公益诉讼工作,是强化“四个意识”的题中应有之意,是顺应人民群众新需求的实际行动。

创新工作机制。信阳市检察院建立一体化办案机制,在全省率先成立了公益诉讼调查指挥中心,制定《公益诉讼调查指挥中心工作实施方案》等;建成调查指挥职能化信息化平台,集案件信息、力量调配、案件协调、质量管控于一体,运用大数据、信息化打造智慧检察;推动建立了被评为“河南省十大法治事件”之一的淮河流域(河南段)生态环境保护战略协作机制。

狠抓案件办理。信阳市检察院积极开展环境资源保护领域专项活动,不断加强生态领域公共利益的司法保护,2018年共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类公益诉讼诉前程序93起,提起公益诉讼14起;针对全市多所中小学食堂的餐饮安全隐患开展诉前调查,及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其依法履职,加强监管;针对全市医疗卫生机构未按规定建设符合环保标准的医疗废水处理设施的现象,在全市开展“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废水处理”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

取得扎实效果。信阳市两级检察院办理了一批效果好、影响大的公益诉讼案件,固始县检察院诉泉河铺镇政府未依法履行职责案被省检察院评为全省首批“十大公益诉讼典型案例”之一,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九起生态和资源保护类典型案例”之一。通过办案,两级检察院督促行政机关关停造成环境污染的养殖场625家、关停无证经营的采砂场62家、拖离非法采砂船183只;督促恢复耕地606.5亩,补种林木7380株;拆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违章建筑4100余平方米。

昔日已展千重锦,今朝再进百尺竿。信阳市检察机关将继续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化改革,实现各项检察工作平衡充分全面发展,为维护好人民利益作出新贡献,以更加优异的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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