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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色引擎”激活力 “补钙强骨”促发展 罗山县检察院坚持党建引领促进跨越发展


本报讯(周 辉)近年来,罗山县检察院把党的建设作为重要任务来抓,创新实施“红色引擎工程”,充分利用红色资源,积极打造机关红色文化,让每一位检察干警时刻红心向党,不断增强检察干警政治观念和宗旨意识,通过扎实的党建活动,较好地把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融入其中,推进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取得了较好成效。

筑建红色堡垒,充实完善基层组织。该院科学设立党支部,在内设机构改革完成后,按照“支部建在连上”的优良传统,以各内设部门为单位建立了10个机关党支部。班子成员纳入各党支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党内生活,带头垂范,积极参加和指导所在支部开展党的活动。该院机关党委切实履行党建职责,突出检察机关政治属性,机关党委与政治部合署办公,机关党委设专职副书记,专司机关党建工作,确保党建工作有人管有人理,把党的活动抓在日常,党的任务落实在平时,不流于形式。

激活红色细胞,发挥党员模范作用。党员是基层党组织的主体,党员素质体现党建工作的水平。近年来,该院十分注重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教育党员当好突击队员。一是坚持“头雁”效应,强化党员担当尽责。坚持政治标准,选准配强机关党支部领导班子,尤其是配强党支部书记。在内设机构改革中,对各部门负责人实行竞争上岗,实现优中选优,把业务建设和党的建设捆绑在一起,真正落实一岗双责的工作要求。二是强化日常教育,拧紧“总开关”。该院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积极组织党务知识培训教育,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观念,通过落实“三会一课”、常态化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廉政教育等,把党的思想教育落到实处,见到实效。三是开展建功立业活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坚持开展“三个一”培优工程、“五星”级政法干警评定、创新项目评选、检察之星评比等活动,明确班子成员、中层干部、一般干警在争创中的目标和责任,把争先创优工作抓紧抓实。

培育红色文化,丰富党建活动载体。近年来,该院党组十分注重在党的建设中注入红色文化,把党的优良传统作风、英雄模范人物的先进事迹、党的纪律、廉洁从政等作为有效载体,把红色基因注入干警心田。一是筑牢党建阵地。该院与《检察日报》《法制日报》《河南日报》等传统媒体保持密切联系,开通微信、门户网站,讲好检察故事,传播检察正能量;开通检察专线网、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视频会议系统、“三远一网”等专门网络,及时传递工作信息,方便办公办案;充分利用办公场所现有空间,在办公楼大厅设置电子显示屏,播放正能量专题片,设置宣传窗,展示先进人物的先进事迹。二是精心选择活动载体。突出政治导向,该院坚持周一早会制度,加强政治学习、上级会议精神学习,及时把党的声音传达给每位干警。突出全员参与,对党组中心组学习、周一早会、集体活动等,要求一个不能少,每个人都必须接受教育,不能参加的要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事后由政工部门组织补课。

通过党建引领,该院检察人员的思想作风发生了深刻变化,各项检察工作全面推进,司法办案规范有序,队伍素质进一步增强,机关正气蔚然成风,社会形象进一步提升,实现了业务工作与机关党建工作同频共振、相得益彰的良好局面。

党建引领促进了跨越发展,该院各项业务工作连年上台阶,受到上级检察机关和地方党委人大的好评。有36个集体受到县级以上表彰,其中,国家级表彰2次,省级表彰1次,1个集体获得嘉奖;84名同志受到县级以上表彰,其中,受国家级表彰1人,受省级表彰7人次,荣立二等功1人,荣立三等功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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