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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窑厂拆除后,我们村又能见蓝天了”


□胡传仁 丁威洋

来往穿梭拉砖的车辆不见了,道路两旁不再尘土飞扬,取而代之的是蓝天白云……看到砖窑厂被关闭,家住商城县汪桥镇潘湾轮窑砖厂附近的老樊打心眼里高兴,见到笔者开心地说:“以前这里是一派‘壮观景象’,拉砖的车辆穿梭不息,破坏了我们的土地,还随意排放污染物,现在窑厂拆除后,我们村又能见蓝天了!”

今年5月中旬,有媒体反映称商城县境内存在着多个轮窑生产的黏土砖厂,环境污染严重。“必须痛下决心,关闭全县轮窑砖厂,还居民一片蓝天白云!”对此,商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多次主持召开全县黏土砖窑厂整治工作协调会、推进会。为切实服务配合全县中心工作,商城县检察院迅速行动,组织精干力量,深入全县9个乡镇的10个违法轮窑砖厂进行实地调查,调取相关生产资料,并使用无人机航拍技术固定证据,制作现场方位图、平面图和勘查笔录。

经调查取证发现,这10个轮窑砖厂均属未经批准生产,无相应环保手续,由于无序无证非法开采,石料乱堆乱放,灰尘铺天盖地,且违法生产行为较严重地破坏了土地,损害了生态环境,周边居民叫苦不迭。

商城县检察院认为,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商城县自然资源局、商城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城县生态环境局3个单位履职不力,未有效制止、关停问题砖厂,导致公共利益一直处于受损状态。5月31日,商城县检察院负责人依法向上述3个单位分别送达了检察建议书,建议3个单位依法履行职责,限期监督相关企业关停。

收到检察建议书后,3个单位高度重视,表示将迅速安排,积极落实检察建议,但在落实过程中,却遇到了难以想象的阻力。有的反映2019年砖厂占用村民土地的补偿款未兑现、砖厂工人的工资未结清,有的称砖厂交的押金不够解决占用土地的复耕问题、每个砖厂都有价值上百万元的砖坯和设施需要处理,还有的说砖厂与当地村民的合同未到期等,关停工作困难重重。

检察建议无法落实,怎么办?商城县检察院组织人员开展调研,寻找“检察处方”。6月5日,世界环境日那天,商城县检察院主动牵头,邀请相关单位和乡镇负责人深入现场,召开落实检察建议的现场会,进行沟通协调,最终达成了五点共识:一是督促已拆除的砖瓦窑厂企业,按环保的标准抓紧做好渣土的清运,严防造成扬尘污染;二是鼓励引导企业调整产业结构,培育发展新型无污染产业,淘汰高污染和高能耗的产业,并坚持产能与市场相匹配原则;三是对有意愿、有能力继续发展砖瓦企业的,指导其按照国家能源和环保政策的要求,建设标准化的隧道窑,采用先进的机器设备、环保设施和生产工艺,确保环保达标;四是联合开展清尾工作,妥善化解砖瓦窑厂拆除后的社会矛盾,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在取得共识的基础上,商城县检察院与该县自然资源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生态环境局共同持续跟踪、监督问效,经过不懈努力,6月10日,全县10个轮窑砖厂全部拆除完毕,长期非法存在的砖窑被依法取缔。

“在关停轮窑砖厂这次行政公益诉讼中,我们就是牢牢把握‘当好党委政府的法治助手’这一定位,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紧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关注、反映最强烈的公共利益问题,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用检察智慧与真诚,赢得相关行政部门的认可,努力获得双赢、多赢和共赢的良好效果。”该院负责人感触颇深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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