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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水污染防治攻坚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活动 全面提升水环境质量


本报讯(记者 孟 磊)记者昨日从市环境攻坚办获悉,为落实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分阶段系统推进水污染防治和水生态保护,实现全域Ⅲ类水质标准要求,全面提升水环境质量,坚决打赢打好碧水保卫战,我市近期实施水污染防治攻坚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活动。

据了解,本次活动主要任务是全面排查、解决水污染防治问题,彻底整治不达标水体和黑臭水体,实现国控省控地表水责任断面水质持续稳定达标,确保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不断提升全市水生态环境质量,实现“水清岸绿、鱼翔浅底”的美丽景象。

本次大排查活动分自查自纠和市级复查复核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对本辖区所有水污染问题进行拉网式排查,做到一个不漏。排查重点是入河排污口、养殖场(户)、涉水工业企业、污水处理厂、乡镇生活污水集中排放区、入河排洪泄闸口、饮用水水源地、码头、采砂场、城区黑臭水体、省定重点工程建设情况、加油站地下油罐双层罐改造情况、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情况、砖瓦窑厂、垃圾处理厂、河流两岸500米范围内的污染源、国控省控河流断面周边环境风险问题等。排查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实行谁排查谁负责,联系乡镇(街道)的县处级领导同志全程参与自查自纠活动。对排查出的问题,做到立行立改,边排查边整治。第二阶段是从各辖区及市直单位抽调精干力量组成10个复查复核组,每组由市直有关单位1名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采用交叉检查的方式,对照各辖区自查清单进行逐项核查,对重点部位、重点污染源要从严核查。

此次活动将严格督导,对辖区自查情况进行严格复查复核,凡发现漏报即视为瞒报。市环境攻坚办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此次水污染防治攻坚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活动,严查实改、立行立改,确保此次活动取得实效。对整改不力、行动滞后等问题,交纪检监察机构依纪依规严肃问责。对此次活动组织有力、排查彻底、整改迅速、水环境质量改善成效显著的辖区及工作认真、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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