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方松平 尹大珍)日前,笔者从罗山县纪委监委了解到,近年来,该县纪委监委坚守执纪审理的政治站位,严守案件质量底线,认真履行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职能,通过采取“三举措”把好案件审理关,取得初步成效。去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共办结立案案件141件,党纪政务处分221人,涉及乡科级干部58人,移送司法机关4人。
政治统领强化担当。该县纪委监委牢牢把握政治机关属性,把落实“两个坚决维护”作为政治责任贯穿审理工作始终,锤炼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在具体个案的审理中,注重甄别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问题,注重从全面从严治党大局、从中央大政方针及决策部署的站位来把握重点,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打好三大攻坚战、推进扫黑除恶、整治损害群众身边腐败等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纪法双施压实责任。该县纪委监委坚持纪在法前,纪法贯通,执纪执法同向发力,把对违纪的追究和对违法的追究放在同等重视的位置,形成失职失责必问、违纪违法必究的高压态势,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如在审理县城乡居民医保办贪污医保资金窝案中,除从严追究涉案人员的纪律法律责任外,及时启动了对相关领导人员的问责程序。
“四种形态”敲响警钟。该县纪委监委转变单纯办案思想,遵循“治病树、正歪树、拔烂树、护森林”思路,对走弯路、犯错误的同志喝一声、拉一把、给出路,使其及早警醒,主动认错、悔错、改错,回归组织;对严重违纪违法涉嫌犯罪且拒不悔改的,坚决予以严惩,以惩示教。通过鲜明的执纪导向,以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目标。如在审理县供销社纪检组长王某某的案件中,综合分析其无视纪律法规、酒后寻衅滋事及日常社会交往复杂的事实,果断运用第四种形态给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