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潢川县商城县因水环境质量恶化被追责


本报讯(纪宣)6月5日,在全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推进会上,市委、市政府对潢川县、商城县水环境质量恶化问题进行通报,并严肃追责,57名干部被问责。通报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吸取教训,迅速抓好整改,坚定不移地打赢碧水保卫战。

今年1月至4月,我市水环境质量同比恶化,尤其是潢河潢川水文站和鲇鱼山水库大坝北两个监测断面水质恶化等环境问题较为突出:潢河潢川水文站由Ⅳ类变为劣Ⅴ类,鲇鱼山水库大坝北由Ⅱ类变为Ⅲ类,商城县聚源污水净水公司收水管网不配套,运营不正常,长期进水COD浓度明显偏低(40—50mg/L),影响了污染防治攻坚大局。市委、市政府经研究决定,对潢川县、商城县县委、县政府和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责成潢川县委书记赵亮、县长兰恩民,商城县委书记李高岭、县长周哲分别向市委、市政府作出深刻检查;分别给予潢川县、商城县分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副县级干部及相关重要责任人政务警告处分或党内警告处分,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通报指出,潢川县、商城县水环境质量不断恶化,充分说明两县县委、县政府政治站位不高,对生态环境问题重视不够,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措施不力,贯彻执行中央要求和省委市委工作部署认识不到位、态度不坚决、执行不彻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仍然突出。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切实引以为戒,认真汲取教训。

通报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保持政治定力,扛稳政治责任,坚定不移地打赢碧水保卫战。要深刻吸取教训,痛下决心,以过硬的举措深入推进水污染防治攻坚工作,尽快扭转被动局面,确保水环境质量持续好转。要迅速抓好整改,对省交办的问题要建立台账,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时间节点,逐一对账销号。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打折扣、搞变通,以实际行动和环境质量的改善体现政治立场、政治责任、政治担当,向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全市人民交出一份合格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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