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曹春波 刘东辉)今年以来,商城县检察院结合实际,主动作为,多措并举,建立长效机制,积极服务民营企业。
该院在服务民营企业过程中,不断总结经验,创新方式方法,制定了《关于依法服务和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20条措施》;建立“订单式”普法宣传制度;建立驻企检察联络员制度,明确两名检察干警为驻企检察联络员,搭建检察机关与民营企业沟通的桥梁,进一步畅通服务渠道,及时了解企业诉求,为企业提供优质检察服务。
同时,该院与县工商联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向县工商联通报涉民营企业案件办理情况;与县公安局建立涉民营企业犯罪案件办理进度定期通报制度,加快办案进度,防止产生新的“挂案”;与县法院建立定期会商机制,梳理涉民营企业案件特点,分析研判企业经营治理突出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防范法律风险建议,不断提高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