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赵晨艳 郭 俊)近日,潢川县法院院长郭长林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跨省电信诈骗案。潢川县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廖某等54名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被告人亲属、媒体记者、群众代表旁听了庭审。
检察机关指控,自2017年12月起,被告人廖某、王某、杨某、谌某等为谋取非法利益,先后以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名义合伙经营创投卡等“产品”,并招录经理、技术员、售后人员及业务人员成立诈骗集团。该集团通过电脑自动拨号软件拨打被害人电话,谎称能够办理具有刷卡消费、提现、贷款等功能的大额度信用消费卡,以收取定金、制卡费、手续费、定金、尾款等为由进行诈骗。在该集团内部,各被告人分工明确,先后骗取人民币204万元。
庭审中,合议庭以扎实的法律功底、娴熟的审判技巧驾驭整个庭审活动,庭审各个环节有序进行。在法庭调查阶段,合议庭在前期召开庭前会议的基础上,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围绕起诉书指控事实进行了法庭调查,控辩双方向法庭出示了相关证据材料,并发表了质证意见。在法庭辩论阶段,合议庭根据庭前会议及法庭调查的有关情况归纳了争议焦点。在审判长主持下公诉人、被害人委托代理人分别发表意见,54名被告人进行了自行辩护,辩护人发表了辩护意见,控辩双方进行了辩论。
法庭辩论结束后,54名被告人分别向法庭作最后陈述。庭审程序结束后,审判长宣布休庭,该案将定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