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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要点)


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张新中

2018年,信阳中院受理案件同比上升33.4%,结案同比上升31.3%。收、结案首次突破1万件,增幅居全省中级法院首位,整体工作排名全省中级法院前列,被省高院荣记集体二等功。群众满意率提升3个位次,取得了近年来最好成绩。

依法惩治犯罪,加强人权保障推进平安信阳建设

受理各类一审刑事案件5345件,审结5057件,判处罪犯5814人。

●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审结一审恶势力犯罪案件24案151人。落实党中央部署,贯彻依法严惩方针,重点打击把持基层政权、操纵基层换届选举和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根基。一批横行乡里、称霸一方的恶势力依法受到严惩,扫黑除恶积极效果初步显现。

●严惩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

审结故意杀人、绑架、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136件153人。审结盗诈犯罪案件820件1039人。审结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犯罪案件32件71人。持续打击醉驾犯罪,审结1388件,判处实体刑罚1239人,减少和避免了交通安全隐患。

●坚定不移惩治贪污贿赂犯罪

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案件80件164人。积极配合监察体制改革,审结监察委侦办的职务犯罪案件17件21人。郝某某贪污案是全省监察体制改革后首例宣判的留置案。

●加强人权司法保障

积极探索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发挥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的决定性作用,使司法公开在审判环节首先在法庭上公开,做到程序公正,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有罪的人受到公正审判。

自觉服务大局,坚持平等保护为经济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受理各类一审商事案件33646件,审结31488件,结案标的额154.7亿元。

●依法平等保护产权。审结各类产权纠纷案件1632件,其中,审结知识产权案件436件。

●妥善处置“僵尸企业”。受理破产案件44件,终结破产程序18件,化解债务705.8万元。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审结金融案件5323件,回笼信贷资金110.6亿元;审结民间借贷及关联案件11796件,标的额36.3亿元。 ●服务生态信阳建设。成立专业审判组织,对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三合一”集中审理,审结污染环境等案件594件,追究刑事责任314人,责令缴纳修复费用67.4万元。实行“一法院一主题”模式。设立9个公益林基地,补种林木2.1万棵。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改善诉讼服务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受理各类一审民事案件21302件,同比上升2.2%,审结20032件。

●依法保障民生权益

坚持民生优先原则,审结劳动争议、社会保障、损害赔偿等民生领域案件1137件,审结房屋买卖、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2003件。审结婚姻、继承、抚养、赡养等纠纷案件8859件,调解、撤诉3801件。

●服务乡村振兴战略

注重对“信阳毛尖”等特色农产品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加大农民工权益保护,审、执结相关劳动争议、追索劳动报酬等案件769件。严惩扶贫领域腐败犯罪,保障国家惠农政策资金真正惠及广大群众。

●着力改善诉讼服务

开展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一体化处理改革,推行案件繁简分流,推进“智慧法院”建设。积极开展司法救助,依法为999名困难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847万元,向331名困难刑事被害人、申请执行人发放救助金423.6万元。

●依法解决涉诉信访问题

坚持依法处理原则,信阳中院案访比全省中级法院最低,涉诉信访工作考核成绩居全省中级法院第2位,受到最高法院的通报表彰,被省高院表彰为全省涉诉信访工作先进集体。

监督与支持并举,化解行政争议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受理各类一审行政案件1593件,同比上升55.3%,审结1503件;依法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1900件,准予执行1632件;审结国家赔偿案件17件。

●严格履行司法审查职责。充分发挥行政诉讼权利救济与司法监督的双重功能,正确处理公权与私权、监督与支持的关系。

●判决确认行政行为违法、撤销行政行为、履行法定职责等216件。对不应起诉政府的滥诉行为,依法驳回起诉361件;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151件,维持具体行政行为256件,支持行政机关依法履职。

●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坚持依法裁判和协调化解并重。509人次的行政机关负责人亲自出庭应诉,出庭率32.2%,高于全省2.9个百分点。

●推进征收拆迁法治化。审结出山店水库移民搬迁、火车站北站房拆迁改造、浉河大市场危房改造等征收拆迁案件80件,依法保障重点项目建设。裁定准予执行土地、城建类非诉执行案件651件,推动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城市发展布局,服务创文创森工作。

深化涉军维权“信阳模式” 服务改革强军,促进军政军民团结

作为全国爱国拥军模范单位和涉军维权“信阳模式”创建单位,不断把“信阳模式”做深做实。

●完善工作机制●开展双拥共建●强化维权力度

2018年建军节当天,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担任审判长,公开审理一起1770余亩土地租赁纠纷军改案件,主持双方调解解决,收到良好效果。对两起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的大宗土地租赁军改案件,信阳中院、平桥区法院、罗山县法院三家联合实施强制执行,依法将1064亩土地及所占房屋移交部队。最高法院将两案评为军改典型案例。

构建综合治理大格局,穷尽措施手段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

2016年以来,全市法院以前所未有的决心和力度打硬仗、破顽疾,取得了基本解决执行难决定性胜利。共受理执行案件46972件,执结43568件,执结率92.8%,执行到位金额63.7亿元。

推动构建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大格局

竭尽全力攻坚克难

以信息化手段规范执行行为

强力推进诚信信阳建设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委书记乔新江带领有关领导到中院执行指挥中心视察调研,并对执行工作3次作出批示。市长尚朝阳对涉党政机关执行案件批示要求限期履行,市政府特别设立执行救助专户。市委政法委牵头21家市直单位建立执行联动机制。

●开展执行攻坚行动,共拘传8073人,拘留6349人,判刑416人,啃下一批“骨头案”,书记、市长以“履职尽责、担当作为”批示肯定。

●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5137例,19346人次在出境出行、融资信贷、政府采购等方面受到限制。用好传统媒体及微信、今日头条、抖音等新媒体曝光失信被执行人、直播执行行动。

●对被执行人存款、车辆、证券等财产信息实现网络查询;畅通了公积金、土地、房产查控渠道;网络司法拍卖执行财产2907件,成交1130件,成交额4.3亿元。建立信息化监管下的执行指挥管理平台,实行网上办案、全程留痕,有效遏制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问题。

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深化司法公开各项改革措施落地见效

●全面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深入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

●全面深化司法公开

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加强审判执行工作标准化建设,实现司法活动全程留痕;建立法官业绩考核制度。全年公布案件流程节点信息10.2万余条、直播庭审4607场、文书上网7.9万份,公众访问量153.3万人次。

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加强队伍建设为审判工作提供坚强保证

●加强党的政治建设

●强化专业能力培养

●持之以恒正风肃纪

《人民法院报》以“信阳中院:党建带出新天地”为题作了整版介绍,最高法院法学研究所、省直工委相继到信阳中院交流调研党建工作,在中直工委调研我市党建工作座谈会上信阳中院作了典型发言。信阳中院李德如荣获全国法院百名行政审判先进个人,罗山法院董王超评为全国优秀法官、全省审判业务专家,固始法院叶双庆荣立个人一等功,7名干警荣立个人二等功,商城法院荣立集体一等功、罗山法院和光山法院执行局荣立集体二等功。

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监督 确保审判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

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打好“三大攻坚战”、打好“四张牌”、建设“五个信阳”等重大决策部署谋划推进法院工作。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

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认真落实人大决议。主动邀请39名全国人大代表和33名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两级法院开展视察。与代表、委员建立结对联络;邀请旁听庭审、参加重要活动等319人次,走访596人次。信阳中院被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表彰为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先进单位。

●依法接受监察检察监督

深入贯彻《监察法》,加强与纪委监委在职务犯罪案件方面的协调配合。主动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议,及时办理检察建议,高度重视检察机关对生效裁判的抗诉,审结抗诉案件39件,改判、发回重审26件,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召开律师座谈会,听取律师意见建议,共同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严格执行《人民陪审员法》,陪审员参审案件13514 件。自觉接受当事人监督,随案发放廉政监督卡,回访当事人13.6万人次。主动接受舆论监督,开设官方微信、微博、今日头条、澎湃号、抖音号等新媒体平台,官方微信分别被中央政法委评为优秀政法新媒体,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法院优秀公众号;政务头条号被评为全国最具影响力法院头条号。信阳中院连续6年被最高法院表彰为司法宣传先进单位。

2019年,全市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中央、省委、市委新部署、新要求,更好地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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