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尹思泉)近年来,潢川县检察院全面贯彻“一方针、一原则、一政策”的基本思路,有效衔接新刑诉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提出的新要求,推动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制度化建设。
该院除将未成年人基本法律法规落实到位之外,还将上级院出台或联合推出的制度措施迅速付诸实施,同时制定相关配套措施对接上级院提出的要求,确保上级院下发的规范性文件取得相应实践效果。因地制宜推出系列细则办法,在深刻把握未成年人特别刑事政策的基础上,自行或联合公安、法院、司法等部门,积极推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规则与办案流程、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附条件不起诉实施办法、合适成年人参与刑事诉讼的实施意见、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共同犯罪案件分案处理意见等常规性实用规范,细化新刑诉法中未成年人特别诉讼程序;制定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品格证据实施意见、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跟踪帮教制度、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亲情会见制度等细则文件,全面规范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积极借鉴其他兄弟院的先进经验,学以致用,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制度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