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策划语】4月4日,全省农村危房改造暨农户档案信息检索系统应用观摩培训会召开,信阳市、南阳市和平顶山市鲁山县等3个市(县)作了危房改造工作交流发言。
农村危房改造是实现贫困家庭“安居梦”的惠民工程,是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的重点任务,是改善农村困难群众居住条件的重要措施,也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关键环节。2018年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困难群体住房保障工作,坚持把农村危房改造作为脱贫攻坚的重中之重,结合脱贫攻坚,聚集重点、难点,全力攻坚克难,农村贫困家庭住房条件得到根本性改善,解决了其基本住房安全问题,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受到了人民群众的广泛认可,极大提升了贫困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这一年,我市完成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21342户,是省下达任务的224.72%。
今年是我省农村危房改造的关键之年、决胜之年。全省危房改造将围绕“精准危房存量、突出保障重点、推广集中鉴定、严格建设标准、加强质量监管、严格资金管理”等重点工作展开,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9.08万户,实现14个拟脱贫县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清零,基本完成全省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任务。
现摘要编发信阳农村危房改造基本经验,为决胜全市农村危房改造鼓与呼!
农村危房改造,是实现贫困家庭“安居梦”的惠民工程,是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的重点任务。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困难群体住房保障工作,坚持把农村危房改造作为脱贫攻坚的重中之重,聚集重点难点,全力攻坚克难。同时,根据新形势下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大局,市政府调整充实了市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以适应新时代农村危房改造的深入展开。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拟定、提请市脱贫攻坚指挥部印发了《信阳市农村危房改造清零行动实施方案》,开展农村危房存量清零工作;各县(区)签订了《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目标责任书》,明确了任务和时限,强化农村危房改造责任;引导县(区)聘请第三方鉴定评估机构开展农房安全性鉴定,全市2018年由第三方鉴定农房90533户,投入鉴定费用2089.8万元;编印了《信阳市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工作手册》,发放到县、乡、村,加大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宣传,提升政策的知晓率;联合市纪委监察委派驻纪检监察组成立专项督查组,切实加大了全市落实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的督导。
一场规模空前、力度空前、投入空前的农村危房改造在全市全面铺开。2018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完成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21342户,完成率是省下达任务的224.72%。同时,按照脱贫攻坚工作需要,各县(区)利用县级自筹、统筹资金完成了53029户4类重点对象以外农户的危房改造,县级自筹、统筹整合投入补助资金7.62亿元。农村贫困家庭住房条件得到根本性改善,解决了基本住房安全问题,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普遍认可,极大提升了贫困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
在农村危房改造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特别关注农村困难群体中的老人住房安全问题。在严格执行上级政策要求的同时,结合本地实际,针对不同情况,探索不同的方式方法,保障其基本住房安全。
一是在人口集中、基础设施比较完善的地方,通过科学规划,合理选址,探索集中联建。如,息县投入7200万元,建设“和谐家园”180多个,配备专门管护人员,入住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和鳏寡孤独痴残等特殊群体2127人;平桥区投入530万元,采取集中新建3户至5户小规模幸福小院的改造方式,解决了133户农村困难群体住房安全问题……从而,确保老有所养、老有所乐。此外,集中联建房屋产权属于村集体所有,循环使用,既方便了群众,提高了使用效率,改善了居住环境和生活环境,又节省了资源,避免了重复建设。
二是对于自筹资金和投工投料能力极弱的部分建档立卡贫困户,开展了装配式技术建房试点。如,在危房改造中,光山县寨河镇根据困难群众的建房实际需求、经济条件和农村危房改造建设标准,集中建设安置点采用装配式建筑结构,设计合适户型,统一采购装配式技术建房企业,发挥装配式建筑成本低、周期短、抗震好等优点,投入近80万元,建设了19间质量安全、绿色环保、经济实用的农房,每户均配置有独立卫生间和厨房,解决了12户、26人的住房安全;投入60多万元,硬化安置点道路,配建小游园,实现绿化亮化,群众居住环境明显改观。
三是深化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开展脱贫攻坚孝善敬老活动。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了《开展“明家规、严家教、树家风”文明建设活动实施方案》,明确每年5月为“明家规”活动月,全市上下讲家规、晒家规、写家规蔚然成风,弘扬了中华民族孝老敬亲的传统美德。如,浉河区等县(区)印发了《脱贫攻坚孝善敬老活动方案》,开展孝善敬老子女评选等活动;各级妇联组织开展“五好文明家庭”“最美家庭”“和睦家庭”创建活动,近30万群众和家庭踊跃参与,通过群众评、群众选,全市涌现各级各类先进家庭典型4.3万户。通过正向激励,弘扬正能量,构建和谐家庭关系,把广大人民群众的思想引导到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上来,许多子女主动将住在危房中的父母接到宽敞明亮安全的住房中,与老人居住、生活在一起,赡养、照顾、陪伴老人,解决好老人的生活、居住问题,做到经济上供养老人,精神上慰藉老人,权益上保护老人。如,新县就拆除了5169户空宅老院,1453户老人住进子女的安全住房。
四是对于有能力保障父母住房安全,不履行赡养义务,强迫老年人迁居条件低劣的危险房屋的,首先由村“两委”介入协调,充分发挥“一约四会”(即村规民约、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禁赌禁毒会、红白理事会)及孝善理事会等作用,督促、教育子女主动将其父母接入其住房共同生活,并尊重父母的生活习惯,处理好家庭成员关系,确保老人住得安稳、生活舒心。拒不接受村“两委”协调、督促的,按照政法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督促限期将被赡养人接入安全住房共同生活的通告》,严厉打击拒不履行赡养义务的行为,责成危房老人户子女,将老人接到自己安全住房中居住,切实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五是对于确因老人“故土难离、旧房难舍”不愿意搬离,仍居住破旧房屋的,住建部门会同有关各方要求必须改造老人居住房屋,切实保障老人住房安全。
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通过开展广泛宣传和形式多样孝善敬老活动,引导人们自觉孝敬和赡养老人,让子女自觉承担孝善敬老的家庭责任,积极参与到孝善敬老活动中,形成了全社会尊老、爱老、敬老、孝老的大氛围,有效地解决了农村独居老人的居住安全问题。
综上所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大力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探索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主要得益于以下几点:
——各级高度重视。市、县(区)各级政府及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将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作为脱贫攻坚工作的重中之重,出台了专门的工作方案,健全了领导组织架构,采取了扎实有力的措施,切实保障了农村困难群体的基本安全住房问题。
——大胆探索创新。市、县(区)各级政府及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勇于担当、敢做敢试、不断创新,改变原有的思路和机制,努力提高农村危房改造的实效,创造性地推进了整个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加强统筹能力。按照“多个渠道引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放水”的要求,市、县(区)各级政府财政将涉农资金和存量资金,全部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统一管理,统一保障,五指攥拳,集中发力,突出脱贫攻坚住房保障的难点,确保了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来源与支撑。
下一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继续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省住建厅关于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决策部署,主动作为,强力推进,进一步探索农村危房改造新的方式方法,借鉴兄弟地市好的经验,推动全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