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潢川县法院冻结“老赖”存款促执行


本报讯(郭 俊)近日,久拖欠款不还的被执行人李某来到潢川县法院执行局万筱执行团队办公室,当场履行现金4万元,并就剩余款项与申请人达成分期还款协议。

2013年,李某承包某土地平整项目并将部分劳务分包给袁某。2014年10月,袁某完成工程量后向李某催要工程款,李某一直以种种理由拖欠不付,经袁某数年催要,李某于2018年1月向袁某出具欠条一份,但迟迟不肯支付欠款,袁某无奈之下将李某诉至法院。潢川县法院经过审理,判决李某偿还欠款18万元。判决生效后,李某仍未履行还款义务,袁某只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前,得知李某承包的另一处工程款已到账,为防止被执行人逃避债务、转移财产,袁某依法向法院申请保全措施。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负责该案的执行干警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发现,李某的银行账户内有部分可供执行的存款,便立即将李某账户内的3万元存款冻结,扣划到执行账户内。同时告知李某,若其坚持不履行还款义务,下一步还将对其实施信用惩戒,因其已经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还将面临被司法拘留的后果。

李某终于慌了神,没想到执行人员行动如此迅速,考虑到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将难以承包工程,便再也无法“淡定”了,在法律的威慑下,很快便联系执行人员协商还款事宜。

最终,李某向法院送来4万元,并以其名下轿车作为抵押,与袁某达成了分期还款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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