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马迎春
“爸爸妈妈,儿子儿媳又从信阳回来看你们了!”4月5日,清明节,南阳市唐河县郑沟村张庄组,年过五旬的王克华跪在“父母”墓前,泪眼模糊。
王克华是信阳市公路局万达路桥集团金桥公司的职工。他所祭奠的父母并不是他的亲生父母,而是烈士郝修常的父母。
这是怎么一回事呢?
时间回溯到1979年——
“我要做烈士父母的儿子”
1979年,王克华在老家商城读初中。
“一次偶然的机会,我在《解放军报》上看到关于南阳市唐河县的郝修常在对越自卫反击战中壮烈牺牲的事迹。”王克华回忆道,“看完报道后,我泪流满面,想到自己的大哥因故去世时父母伤心欲绝的情景,便暗下决心:我要做烈士父母的儿子!”
于是,王克华立即写信给烈士父母。至今他还清楚地记得第一封信的内容:爸爸妈妈,你们的儿子壮烈牺牲,请你们二老不要过度悲伤,一定要保重身体!如果你们不嫌弃,我愿意做你们的儿子,照顾你们一辈子!
从此,两个相距300多公里的农村家庭建立起了联系。
“当时家境贫困,无法从经济上帮助烈士的父母,这令我比较内疚。”王克华回忆道,“但只要有零花钱,我总会攒起来,寄给他们。印象最深的一次,已经参加工作的三哥给了我10元钱买文具,当时那可是一笔‘巨款’啊!但第二天,我毅然把钱寄给了远在唐河的‘父母’。”
由于从小被郝修常的英雄事迹深深感动着,王克华立志要做一名军人。1982年,年满18岁的他如愿成了一名解放军战士,奔赴新疆戍边。
在部队,他仍惦记着烈士父母。当年12月,他把入伍后第一个月的津贴6元钱寄往烈士家。之后,每月他都会把节省下来的津贴费寄给老人。逢年过节,他总会提前写信、寄钱给他们。
“从1979年至1985年,我写的每一封信都未留下具体地址,开头总是:爸爸妈妈,落款‘远方的儿子克华’或是‘天山深处的儿子克华’。”王克华笑着告诉记者,“其实我在哪里并不重要,只想做他们的儿子,给他们以心灵慰藉。”
“克华,你就是我们的亲儿子!”
1985年10月9日,王克华接到 “父病重速归”的加急电报。从新疆回家的列车上,他一直挂念着唐河的“父母”。
“那时候,我多么想快点回到父亲身边。可是,一想到至今还未谋面的唐河‘父母’,我毅然踏上了郑州开往唐河县的长途汽车。”王克华至今还记得当时的情景。
经过十几个小时的颠簸,王克华终于来到了位于唐河县郑沟村张庄组的烈士父母家。一见面,还没来得及介绍,两位老人就紧紧地拉着他的手,热泪盈眶,激动地说:“克华,你就是我们的亲儿子!”
看到一位穿军装的人来到郝家,乡邻们都很好奇,不一会儿,他们就挤满了这个茅草屋,老人逢人就说:“我儿子回来了!”
“记得第一次见王克华,全村人都诧异:他们家牺牲了一个儿子,怎么又来了个儿子?得知情况后,我们都对他肃然起敬!”如今60多岁的邻居杨国轩回忆起当时的情景仍感慨万分。
直到那天,王克华才知道“父母”的名字。看着年过六旬的两位老人饱经风霜的脸,王克华一阵心酸,在心里告诉自己:“我一定要做个孝顺的儿子,守护二老度过余生!”
“做个孝顺的儿子”,他确实做到了
1987年12月,王克华作为业务骨干留在部队,当月领到工资147元,立即寄给唐河“父母”100元,剩余的47元寄给了自己的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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