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司询坂)根据浉河区委统一部署,3月22日,区委巡察组分别向区供销社、机关事务管理局、出山店水库移民局、工商联、妇联、科协等6个被巡察单位进行巡察情况反馈。
2018年12月10日至2018年12月29日,区委4个巡察组分别进驻区供销社、机关事务管理局、出山店水库移民局、工商联、妇联、科协等6个单位进行巡察。本轮巡察在政治巡察的基础上重点关注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充分发挥巡察政治“显微镜”“探照灯”作用,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夯实党执政的政治基础。在巡察反馈会上,区委巡察组向被巡察单位进行了巡察情况反馈,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分别作了表态发言。
就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求,被巡察单位要站在“巡视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的高度,切实按照区委要求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一是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抓紧、抓牢、抓到位。整改是党委巡察工作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是巡察“后半篇文章”的重要内容之一,是体现巡察成效的关键。被巡察单位党组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对整改落实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认账要诚恳,态度要认真,整改要彻底。二是着力解决突出问题,以强有力的行动落实巡察整改工作。政治巡察是对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体检”,被巡察单位党组要高度重视巡察组反馈的意见,从快从严从实抓好整改,确保条条都整改、件件有着落。要列清单建台账,从快从严全面整改;要抓住突出问题,重点整改;要建章立制,标本兼治推动整改。三是强化责任担当,以强有力的举措保障巡察整改工作。巡察整改是“四个意识”的试金石,也是检验“两个责任”的重要标尺。党组务必夯实责任,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切实把各项整改落实到实处。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要加强监督,狠抓落实;要加强宣传,营造声势。要坚持“开门整改”,以公开促整改,以监督促实效。
区委巡察办将会同区委巡察组通过日常督查督办、专项督查、集中督查等方式,了解和督促被巡察党组巡察整改工作的落实,整改情况报告经区委同意后将在全区进行通报,通过层层传导压力促进问题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