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宋 斌)日前,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结合贯彻落实全市领导干部大会精神和“干部作风提升年”活动,制定印发了《信阳市民族宗教系统服务经济发展和促进社会和谐工作量化考核办法》(以下简称《考核办法》),决定在全市民族宗教系统深入开展服务经济发展和促进社会和谐活动,以期组织引导全市各级民族宗教部门、社团组织和民族界、宗教界人士,充分发挥优势,着力服务信阳经济发展、促进信阳社会和谐稳定,在服务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中积极担当作为、多立新功,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造福信阳、添彩中原作出全市民族宗教系统应有贡献。
《考核办法》指出,服务经济发展工作,主要是考评全市民族宗教各部门在采取措施促进民族经济发展、组织引导少数民族非公有制企业和民品企业开展以商招商、大力服务少数民族非公有制企业和民品企业健康发展、助力脱贫攻坚、帮扶民族聚居村和少数民族群众发展致富、依法做好清真食品生产经营市场管理、科学管理使用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等服务经济发展方面工作情况;促进社会和谐工作,主要是考评全市民族宗教各部门在开展我国宗教中国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创建、加强宗教团体建设、加强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教育贯彻落实、着力解决各宗教领域存在的问题、民族宗教网络舆情监控和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民族宗教干部和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城市民族工作、宗教工作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建设、落实宗教工作“五个纳入”、民族宗教领域综治和平安建设、依法妥善处理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的矛盾纠纷和突发事件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工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