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王长江)近日,淮滨县王店交警中队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预警,一辆号牌为豫S5**24号重型苍栅式货车识别为假牌。该车正沿S216线白露河桥卡口由南向北行驶,中队民警随后于14时21分将该车查获。
经查,该车驾驶员叫宋某某(河南省郑州市人),该机动车车牌号为豫S5**25,其为了逃避监控拍照和交警查处,竟采用车牌粘贴吸铁石将车牌尾号5变改为4。
针对宋某某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淮滨县公安交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法对宋某某予以罚款3000元、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