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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端在手 信息全有

法院强制执行 要回“救命钱”


□王雪阳

“一辈子也没想到能跟法院打上交道,都是听人家说法官很厉害,接触下来,法官判案子很厉害,不偏不倚,还很有人情味,执行判决也是快,是真心为我们百姓着想啊!”3月上旬的一天早上,家住浉河区南湾乡的申请执行人吕某满怀感激之情来到平桥区法院,将一面印有“大公无私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鲜红锦旗送到了执行干警孙鹏的手中,对执行干警的高效执行,成功地为其讨回赔偿款表示感谢。

据了解,吕某是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执行案件中的申请执行人。

事情要回到两年前,被告周某将他承接的某小区工程转包给被告刘某,刘某又将工程分包给被告王某,原告吕某受被告王某雇佣为其提供劳务。本以为接到活计后可以挣一笔钱补贴家用,没想到“天有不测风云”,2016年12月3日,吕某在脚手架上工作时,不慎坠落受伤,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经过一段时间的住院治疗,吕某伤情有所好转。但医生嘱咐其出院后还需继续进行辅助治疗,而后续治疗费对吕某来说真的是负担不起。面对因工受伤的吕某,周某、刘某和王某在护理其出院后便不再予以照顾,也未赔偿相应损失。

索赔无果的吕某无奈之下,于2018年2月一纸诉状将包工头周某、刘某和王某告上了法庭。平桥区法院经审理后判决被告王某赔偿原告吕某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合计210390.8元。判决被告周某、刘某承担连带责任。

拿到判决后,吕某很是高兴,未曾想,3名被告依然无动于衷,拒不赔偿损失。吕某又一次失望,随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18年11月15日,平桥区法院执行局杨君瑞执行团队在受理吕某的执行案件后,当即将案件转交给团队执行成员孙鹏负责。次日,孙鹏即向被执行人周某、刘某和王某发出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

被执行人在收到执行通知书后仍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孙鹏多次与被执行人沟通,希望其主动到法院配合执行工作,但被执行人以生意亏损、无力一次性偿还等为借口推诿,不予履行。

面对申请执行人吕某的一次次催促和被执行人的一次次推诿,孙鹏决定对被执行人进行信用惩戒,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冻结被执行人银行账户,控制被执行人的经济活动,多方查控其财产。

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在执行干警不间断地查控中,发现周某银行账户存入4.2万元,执行干警立刻采取行动,将其冻结。随后,干警们又多次与被执行人沟通,动之以情,晓之以理。

一系列执行措施的实施,让被执行人终于感受到法院强制执行的压力。今年2月中旬,被执行人主动与申请人吕某沟通后到法院进行协商,在法律的威慑和执行干警的耐心说服下,被执行人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也切身体会到了吕某生活的不易,主动要求配合法院执行,当场履行债务87000元,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执行干警孙鹏说,执行工作是一门艺术,我们面对的执行人往往都是平时不好找的人,我们就利用周末找,利用早上、中午和晚上找,利用不宜出门的下雨天找,不同的执行对象,我们就用不同的办法对待。努力做到案件“事了”“人和”,争取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老吕送来的这面锦旗,是他作为当事人对法院工作的认可和肯定。我们一定会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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