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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县法院两日执结一起民生案件


本报讯(梅 倩)“耿某欠的赔偿款已经全都还上了,付某,你欠的打算什么时候还?”日前,息县法院执行局执行四组组长陈聪一边翻着案卷材料一边给被执行人付某打电话。电话那头的付某听说耿某在被拘留的路上就赔了款,马上同意赔偿,并在第二天交上了全部赔偿金16649元。这一起民生案件从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到执行完毕仅仅用了两天的时间。

事情起于2017年,齐某受雇于付某为耿某家盖房子,岂料施工途中发生意外,齐某因此致九级伤残。齐某住院后,付某为其垫付了部分医疗费后就不再赔偿,齐某遂将付某及耿某诉至息县法院。

息县法院依法进行了审理并作出判决,耿某不服,上诉至信阳中级人民法院。2018年9月信阳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判付某赔偿齐某损失137639元,扣除已垫付的医药费120990元,余款16649元;耿某赔偿齐某损失共计22939元。

判决生效后,付某及耿某均置之不理。2019年年初,齐某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案件立案后,承办人陈聪向两名被执行人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并根据申请人提供的信息顺利找到了耿某。耿某最初态度并不好,因为觉得不关自己的事怎么都不愿意赔款。陈聪眼看劝说无用便决定依法对耿某进行拘留。毫不在意的耿某直到被带上车才终于慌了起来,通过微信履行了全部22939元赔偿款。耿某履行后,陈聪随即联系了付某,便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据悉,近年来,息县法院执行工作的强力推进,使越来越多的被执行人清醒地认识到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躲避执行终究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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