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 月
几个月来,罗山县朱堂乡白马村64岁的村民陈某一直郁郁寡欢。
去年12月,陈某驾驶三轮车回家途中与段某驾驶的中型专项作业车相撞,造成两车损坏,陈某受伤。经交警大队认定,段某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陈某负此事故次要责任。陈某因事故造成颅脑损伤,住院8天,花去医疗费用6000多元。伤愈后的陈某,由于文化程度低,孩子常年外出务工,不知该如何索赔。
2月21日,陈某在村里遇到来本村扶贫的县法院帮扶责任人张学军,便向其道出自己的困惑,询求解决问题的方法。张学军告诉他,县法院、县公安交警部门、县司法调解部门和各保险公司共同组建了交通事故一体化处理中心,专门快速处理交通事故,可以去那里处理事故赔偿。
第二天一大早,陈某便携带相关材料来到交通事故一体化处理中心,要求调解处理。
交调委调解员详细了解了事故相关情况,并询问了陈某伤情,对陈某携带资料进行一一审核,并为其讲解可以要求的赔偿项目和赔偿标准,在“河南道交一体化”平台上受理了陈某的调解申请,定好日期通知肇事车主和保险公司来处理中心参加调解。
2月28日,经过调解员与事故双方耐心沟通,调解方案终于达成,三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字确认。
为防止事后扯皮,调解员建议陈某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法院工作人员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并通过后,现场立案,出具了民事裁定书对该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若理赔方拒绝赔付,陈某可凭借调解协议和这份民事裁定书,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调解完毕,陈某感慨地说:“以前听说索要赔偿款还得打官司,没想到现在可以来这里处理,并且还不收费,现在国家的政策真是好,是为我们老百姓真真切切办实事。不然像我这样的老农民,孩子都在外地,发生了交通事故都不知道去找谁赔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