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陈亚 马威)2月26日,淮滨县法院执行干警孙坎来到淮滨县芦集乡一案件申请人家中为其办理一系列领款手续,得到了申请人的好评。
该案申请人耿某申请执行被执行人任某某、王某某提供劳务受害纠纷一案,耿某于2019年1月向淮滨县法院申请恢复执行。耿某某于2011年时受二被执行人雇佣干活,不慎摔伤落下残疾,后经淮滨县法院判决二被执行人向耿某某赔偿损失共计30余万元。耿某某于2012年向淮滨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二被执行人确实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于2012年年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案件虽然以终本方式结案了,但是执行法官一刻也没有放松对两被执行人的关注。今年年初,根据申请人耿某某提供的线索,被执行人的生意有了起色,应该在去年年底存下了钱,遂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执行干警孙坎承办案件以后,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发现二被执行人名下确有存款,均为年底进账。孙坎立即决定将被执行人的账户冻结并划拨其名下的银行存款。
执行款已经到了法院的账户,但是申请人耿某早年因伤落下了残疾,至今行动不便,家里子女又外出打工,实在不方便到法院办理领款手续。了解情况以后,孙坎决定亲自跑一趟,为老耿办理领款手续。办好手续以后,孙坎叮嘱:“别担心,很快法院就把钱打到你的账户里,你就在家等着,有问题打电话和我沟通!”
法律是无情的,但是淮滨县法院所有执行干警身体力行,力求在执行案件的过程中用自己的行动让案件当事人们感受到国家和社会的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