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吴晓军)2月19日,固始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组来到该县胡族铺镇黑湖烈士陵园和马岗乡大荒坡烈士陵园进行调查走访,了解英烈纪念设施及相关文保单位管理与保护情况。
黑湖烈士陵园占地2000平方米,园内长眠着胡族铺区副区长薛清海等11位革命烈士。陵园内设有展室3间,百余幅图片,展示着众烈士为民族的独立、人民的解放、共和国的建立而流尽最后一滴血的感人史实。
大荒坡烈士陵园是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该院检察组在调查中发现,固始县有关部门总体上在英烈设施保护及名誉维护方面的工作做得较好,能够很好地发挥爱国主义教育作用。但在调查中也发现个别英烈设施的管理还存在不到位的情况。如黑湖烈士陵园外一建筑物与陵园仅一墙之隔,很不严肃。大荒坡烈士陵园整体环境庄严肃穆,但在陵园内经常闻到难闻气味。经初步调查,陵园内常有鸡鸭等家禽出入,卫生不佳,有的树木已经枯萎死亡多年却无人种植管理。
通过对固始县英烈纪念设施的调研,固始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将就部分英烈纪念设施存在的问题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交流,督促其依法履职,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公共利益保护作用。
据悉,《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于2018年5月1日正式实施,该法也是我国首次以特别法授权的形式,突破了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范围的规定,将检察机关所保护的公共利益从客观物质层面拓展到社会意识形态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