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经济普查获取的资料是否会被泄露,是否成为有关部门进行处罚的依据?
答:《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经济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用于经济普查目的,不作为任何单位对经济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必须履行保密义务。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问:这次经济普查,在信息技术应用上有何突破?
答:尽可能获取更为详实信息,提高普查信息质量,减轻广大普查对象和基层普查人员负担,充分利用“五证合一”改革成果,广泛应用部门行政记录,全面推广应用电子签名,采取网上填报与手持电子终端(PAD)等设备现场采集数据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普查,探索直接使用智能手机采集数据,提高普查数据采集抗干扰能力和数据采集处理效能,减轻基层普查人员工作负担。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