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尹月)1月16日,罗山县法院根据公安机关通报,网上追逃的涉嫌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的被执行人顾某某被乌鲁木齐市警方抓获,该院当即决定组织人员前往新疆将顾某某押解回。
2002年,顾某某驾驶货车与被害人卢某驾驶的摩托车相撞,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经事故责任认定,顾某某在此事故中负全部责任,卢某多处受伤且伤情严重,经鉴定构成重伤,顾某某涉嫌交通肇事犯罪,立案侦查后直到2010年8月被抓获。2010年12月,罗山县法院经审理认定被告人顾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卢某各项经济损失人民币309205.72元。
判决生效后,卢某于2011年10月向罗山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院执行局向正在服刑的被执行人顾某某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顾某某出狱后不但不履行法定义务,反而举家潜逃至新疆,下落不明,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
2018年7月,卢某以涉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向该院提起刑事自诉。该案立案后,该院决定逮捕顾某某,并第一时间提请公安机关开展网上追逃。
1月16日下午,据公安机关通报,藏匿在新疆乌鲁木齐的顾某某被当地警方查获,该院组织刑庭法官、法警与公安人员一起赶赴千里之外的新疆,成功将顾某某带回。
目前,顾某某家属正积极与被害人沟通,希望双方达成和解,争取法院对顾某某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