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段祖号)“早知道会这么严重,我哪敢随随便便签字啊!”
自从四年前在借条上签了名字替张某担保,李某没想到这60万元的债务就如影随形地跟着自己,现在不仅偿还不起,还被光山县法院处以15日的司法拘留。回想担保过程,李某悔不该当初,但为时已晚。
2014年,张某投资建了一个砂场,但资金的欠缺,导致砂场后续发展乏力,规模不大,效益欠佳,于是,张某就想通过借款加大资金投入来盘活砂场经营。李某与张某是旧友,与杨某是亲戚。这几层关系,加上李某还在借条上签字作保以示“诚意”,这便打消了杨某的疑虑,于是借给了张某60万元。
让李某没想到的是,借条上潇洒的签名,让自己的命运与这起60万元的借款纠纷紧紧地捆在了一起。因到期后未能如约还钱,杨某将张某、李某一起告上了法院。2018年6月,除了张某已经偿还的部分,法院依法判决张某赔偿杨某57.7万元的借款及利息,李某对该赔偿承担连带责任。
判决书让李某如坐针毡,只得寄希望张某能够主动履行,而在得知张某在判决之后突然消失,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也始终没有露面,更让李某犹如热锅上的蚂蚁。
虽然张某自以为躲在外面很安全,殊不知早就被执行干警盯住。12月3日,经过长时间蹲守,执行干警终于在杭州将张某抓住,并于12月4日晚9时许将其押回至光山县法院。执行干警连夜组织杨某、张某、李某就60万元借款进行协商。张某经营破产无力还债,李某则没有足够的偿还能力,协商最终没有达成一致意见,于是,光山县法院以拒不执行法院判决,对张某、李某处以15日司法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