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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信用体系建设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新动力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王新会关于加快推进我市信用体系建设答记者问

本报记者

今年以来,中宣部启动了“诚信建设万里行”主题宣传活动,这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诚信建设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措施,是对我国诚信建设进行全景式集中宣传的中央载体,是各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全方位展示信用建设最新成果的重要机遇。国家、省发改委对相关工作作出具体部署。结合我市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昨日,记者采访了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王新会。

记者:请问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大意义是什么?

王新会: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工作部署。诚信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要求,信用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基石,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社会治理、公共管理的重要手段,是政府职能转变推进“放管服”改革的重要抓手,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数次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此前,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37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对突出的诚信缺失问题,既要抓紧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又要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惩戒机制,使人不敢失信、不能失信。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25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大格局,让失信者寸步难行。仅2016年一年,习近平总书记主持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4次研究信用建设相关工作,审议通过了6个有关信用建设的改革性文件,进一步健全了社会信用体系顶层设计。李克强总理在2016、2017连续两年的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上都对信用建设作出重要部署。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人民有信仰,国家有力量,民族有希望;推进诚信建设和志愿服务制度化,强化社会责任意识、规则意识、奉献意识;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总书记关于信用建设的系列指示精神,是我们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强大思想武器和科学行动指南,同时也为推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提供强劲动力。

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都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出明确要求,“十三五”规划纲要用一章的篇幅来要求加快“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明确了信用体系建设的时间表、路线图。2016年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了6个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密切相关的改革性文件,这一系列举措表明,党中央、国务院对信用建设的重视程度前所未有。党的十九大报告从多个方面强调了诚信、公信力和信用建设的重要性,体现了党中央对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视。

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对于创新社会治理方式、转变政府职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将发挥关键支撑作用。我们要以前所未有的作为,深入推进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记者:请您谈谈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现实意义?

王新会: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公平竞争的重要基础。当前,市场主体活动日趋频繁,全社会信息量爆炸式增长,市场竞争环境更加复杂,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生态环保、产品质量等领域的严重失信行为高发频发,其重要原因就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不到位,没有构建公平市场竞争秩序,失信的成本太低。从而导致“守信吃亏,失信得利”大行其道,侵权假冒、违法失信屡禁不止,劣币驱逐良币现象时有发生,极大地破坏了市场公平竞争秩序。要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规范市场秩序,降低交易成本,激发市场活力和创新动力,必须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打造良好的市场信用环境。

——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全民诚信意识和市场契约精神仍有待提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依然任重道远。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市场监管机制,是时代呼唤和群众需求,强化事中事后监管,需要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尽管我们信用建设已经取得了一些突破性进展,但必须看到,经济活动、社会生活中依然普遍存在失信问题。因此,需要加大力度,完善惩戒机制,强化信用监管,严厉打击严重违法的失信失德行为,落实中央部署,回应社会关切,满足群众需求。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当前,人民群众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还会经常遇到被要求“证明你妈是你妈”的怪事,不仅浪费大量时间和精力,而且影响身心健康。越是相互不信任,这样的怪事越多,就越远离人民向往的美好生活。所以,为了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必须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诚信守信的信用环境。

——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诚信信阳”的重要抓手。市五次党代会把诚信信阳与实力信阳、生态信阳、活力信阳、清风信阳一起作为未来五年的目标任务。当今,我市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相对偏低,履约践诺、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尚未全面形成,在一些领域诚信缺失问题依然存在。在全国失信政府专项治理工作中,我市先后有34家政府机构在失信名单中,涉失信治理案件37件。目前,有31家政府机构的33件失信治理案件完成治理工作,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删除,还有3家政府机构的4件失信治理案件正在办理;在今年开展的涉金融企业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中,我市又有19家企业“榜上有名”。我们根据治理相关标准进行分类,按“一企一策”的方式,分别进行处置。这些失信问题的存在,不仅严重地妨碍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和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而且也不利于“诚信信阳”的建设。

总的来说,加快建立社会信用体系是上级的明确要求、是发展的迫切需要、是群众的热忱期盼、是“诚信信阳”的重要抓手,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建立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性、紧迫性,准确把握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总体要求,着力抓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关键环节,确保把各项工作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记者:请问在强化我市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上,应从哪些方面着手?

王新会: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市发改委作为牵头部门积极作为,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推进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今年10月份,我市在262个地级市参与的全国城市信用监测中排名第36位,位列全省第一。虽然我市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先进地市相比仍有较大差距。因此,还要持续提升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水平。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涉及面广、影响力大、千头万绪,我们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各司其责,共同努力,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取得新成效。

——要加快信用信息归集。信用信息征集是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工作。要推动政务信用信息建设。经过努力,我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已于去年年底建成,平台具有信用信息归集、整理、储存、公示和查询等功能。各级各部门,要加快建立健全本行业信用记录,完善行业信用信息系统,在履行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职责过程中,让每个社会成员的信用行为都留下真实、准确、可追溯的信用记录。具有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职能的政府部门,要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自做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示并同步报送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要加大信用信息归集力度。重点推进人社、公安、交通运输、工商、公积金、税务等数据量大的部门的信息归集,尽快形成覆盖全面的社会成员信用信息大数据资源。其他相关部门也要主动配合,积极提供部门掌握的全量数据,加大对信用信息的整理审核,确保2018年年底前完成信用信息归集工作。

——要加深信用信息应用。信用信息应用是信用体系建设的关键环节。要面向全社会提供信用信息查询服务。利用信用信息交换共享平台,大力推动政务信用信息公开,化解“信息不对称”难题,平台要同步具备出具信用报告、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的能力,充分发挥信用信息在加强政府监管和服务中的作用,充分发挥信用信息的商业价值和社会价值。要在行政管理领域使用信用报告制度。全面推动在财政资金补助、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政府投资工程建设招投标、行政许可、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科研管理、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过程中使用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或信用服务机构提供的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将核查信用信息、使用信用报告作为管理决策的必要环节。探索建立在党员入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级行政负责人选举等领域使用信用报告制度。要重点推进民生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推进“互联网+民生+信用”的监管理念,各县区、各部门要加快推进教育、医疗健康、养老服务、家政服务、食品餐饮、房地产、劳动用工、旅游等重点民生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提升民生服务供给质量,增进群众福祉。要拓展社会化、市场化守信激励措施。依托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推动公共信息公开和数据共享,支持鼓励金融机构、信用服务机构和大数据企业开发信用产品和服务,推动“信易贷”“信易租”“信易行”“信易游”“信易批”等“信易+”项目,加大信用产品在社会保障、公共医疗、公共交通、网络支付等民生和社会领域的推广应用。年底前,市信用办与本地金融机构合作的“信易贷”要落地见效。各县区要加强与金融机构合作,拓展信用信息应用范围,开发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金融产品,拓展守信激励的应用场景,设立信用惠民便企示范社区、示范园区、示范街道等。

——要加大信用联合奖惩。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是信用体系建设的核心。要建立发起与响应机制。明确对象范围,细化激励、惩戒措施,规范奖惩方式,定期督查落实情况,及时总结经验做法,争取在2018年12月份前建立制度完善,对象准确,责任明确,奖惩及时,措施得力、常态化、动态化的信用联合奖惩机制。要完善缓冲与动态机制。在企业和个人被列为失信惩戒对象前,要对其进行约谈告诫,给予改正错误或履行法定义务的缓冲机会,对拒不配合执行的要坚决实施联合惩戒措施;对已经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若能及时改正错误或履行法定义务的,要及时进行信用修复,移出联合惩戒名单;对已经被列为联合激励对象,经发现有失信行为的,要及时移出联合激励名单,并依法依规追缴或收回享受的优惠政策。要推动全社会广泛参与。通过制度的合理安排,营造市场主体不愿失信、不敢失信、不能失信的良好氛围。对违法失信者,要综合运用市场性惩戒、行政监管性惩戒、行业性惩戒、司法性惩戒和社会性惩戒等手段,切实加大惩戒力度。要建立违法失信黑名单公开曝光制度和市场禁入制度,逐步使信用状况成为各类准入门槛的基本内容。近期,我市将开发本市的联合奖惩系统,对奖惩对象自动提醒警示,实现自动检索、触发、实施、反馈等全流程联合奖惩。届时,各部门要将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联合奖惩系统嵌入审批、监管的工作流程中,将查询信用信息、限制约束失信主体嵌入行政管理、公共服务的工作流程中,确保“应查必查”、“奖惩到位”。

——要加强重点领域突破。突出重点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力争部分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率先突破,取得突破性进展。要突出政务诚信。加快政府管理方式转变,完善和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和政府信用公开机制,加强公务员队伍诚信建设,大力推行“一站式”服务、并联审批等工作机制,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公平的政务服务。要突出行业诚信。推进工商管理、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等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的重点领域,在执法公开、联合奖惩、信用记录、共享应用、分级管理等方面率先探索、大胆创新、总结经验,向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方向率先发展。要突出企业诚信。建设诚信市场、诚信商贸街,开展诚信个体工商户评定,强化信用评价结果应用;建立食品企业档案,开展食品安全承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打造食品安全防火墙;做好环保信息公示、环保“黑名单”和信用分级管理的衔接,推动环境治理工作公开化;积极引导企业诚信经营,给予诚信企业正向激励政策,使诚信企业成为信用体系建设的参与者和受益者。要以重点领域的率先突破,为其他领域的全面推进提供示范,以重点领域的建设成效回应社会呼声,增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信心和动力。

——要切实加强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组织领导。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一项复杂系统工程,必须做到政府牵头、社会动员、配合到位、督查有力。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狠抓重点任务和工作措施的落实,确保信用体系建设取得更大成效。

——要强化组织保障。各级各部门要坚持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一名副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主抓,一名科级专职联络员与市信用办对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切实加强组织保障。政府部门要带头讲诚信、树标杆,增强行政公信力。市信用办要加强统筹协调,组织落实,及时传达政策、解决问题、总结经验,做好专项工作的指导。要加大专业人才的培养力度,提高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人员的素质,增强信用体系建设的活力和动力。

——要完善制度机制。要认真学习研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相关政策,借鉴先进经验,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部门、本行业落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各项制度。行政管理领域要尽快制定公开、透明、操作性强的规章制度,金融等领域要积极探索以实用为导向的社会信用信息产品应用机制,抓出特色,做成亮点,形成经验,为支持经济发展搞好服务。

——要加强宣传教育。各级各部门要利用自身优势,继续多途径、多层面地开展宣传,建立信用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培育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要结合文明城市创建设工作与宣传部门、新闻媒体配合及时宣传诚信典型,曝光失信典型,坚持“红黑榜”发布制度,完善“红黑榜”发布机制,发挥好诚信建设“红黑榜”的作用。要大力普及信用知识,展示工作成果,提升社会认知度,让信用意识深入人心,形成社会重信用、人人守信用、事事查信用的良好社会风气和社会习惯,为开展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营造氛围。

——要严格督导考核。市政府督查室要把各单位、各部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列为重点督查事项,针对组织机构、制度建设、信用宣传、信用记录、信息共享、信用产品应用、联合奖惩等方面开展专项督导活动。要加强日常指导和工作协调,及时掌握工作动态,督促有关单位落实各项工作,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的单位表彰鼓励,对措施不得力、工作不落实的单位要进行通报批评,对单位主要领导进行问责。

“新时代信用体系建设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新动力。”王新会表示,我们要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面有思路、新作为。要变失信的减法为诚信的加法。全市上下要以更强的决心、更大的力度、更有效的举措,强力推进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打造“诚信信阳”城市品牌,为加快“文明信阳”建设营造诚实守信、自律互信的良好氛围。要持续推进诚信建设,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让会信用体系为我市社会经济发展增添强劲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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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部署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构筑诚实守信的经济社会环境。这是我国首部国家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专项规划。《纲要》强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要按照“政府推动,社会共建;健全法制,规范发展;统筹规划,分步实施;重点突破,强化应用”的原则有序推进。到2020年,实现信用基础性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基本建立,以信用信息资源共享为基础的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基本建成,信用监管体制基本健全,信用服务市场体系比较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全面发挥作用。

《纲要》指出,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手段,对增强社会成员诚信意识,营造优良信用环境,提升国家整体竞争力,促进社会发展和文明进步具有重要意义。

《纲要》围绕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等四大重点领域,明确了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密切相关的34个方面的具体任务,并提出了三大基础性措施。一是加强诚信教育与诚信文化建设,弘扬诚信文化、树立诚信典型、开展诚信主题活动和重点行业领域诚信问题专项治理,在全社会形成“诚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风尚。二是加快推进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建立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推进行业间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和地区内信用信息整合应用,形成全国范围内的信用信息交换共享机制。三是完善以奖惩制度为重点的社会信用体系运行机制,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对守信主体实行优先办理、简化程序、“绿色通道”等激励政策,对失信主体采取行政监管性、市场性、行业性、社会性约束和惩戒,建立健全信用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培育和规范信用服务市场,保护信用信息主体权益,强化信用信息安全管理。

我市严格按照国家、省发改委关于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相关活动的通知要求,对第二阶段主题宣传活动作出全面周密部署和认真、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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