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综 合 PDF版阅读

信阳日报客户端

一端在手 信息全有

村头污染牵动最高检 我市行政公益诉讼第一案成全国典例


本报讯(记者 王博 段黎明)12月14日,是固始县检察院扶贫工作队员本周到闫桥村的最后一个帮扶“昼访日”。当看到村头泉河水域如山的垃圾被清运了、横流的污水变清了、群众的诉求解决了,驻村扶贫工作队队长、该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朱卫东才在扶贫日志上写下“整改非常到位”。

谁会想到,就在去年8月的一个“昼访日”,刚驻村不久的扶贫工作队员就接到群众匿名举报信,反映泉河镇政府违法在闫河村泉河边设置生活垃圾场长达5年时间,对周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群众苦不堪言。今年经过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批后,固始县检察院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才有了整改后的满意效果。

闫桥村位于鄂豫皖三省交界处,是固始县检察院的帮扶村之一,村头的泉河是淮河的二级支流。该院根据举报信调查,此垃圾填埋场2013年投入使用,既未经建设、环保部门的审批,又未采取防渗漏措施。经检测发现,该垃圾场填埋深度5米,存量达5000立方米;在检测的渗滤液中,化学需氧浓度达222mg/L,超出标准1.22倍,饮用地下水中的铁、锰均超标,直接影响了周边8个村2万多名居民的生活质量和泉河下游的水生态环境。

2017年9月13日,固始县检察院针对整改问题向该镇政府发出《检察建议》,6天后收到回复称“已对存量垃圾进行无公害处理”。但检察官跟踪调查后发现,镇政府只将部分垃圾转运他处处理,仅在垃圾上方用砂石覆盖,遂决定对此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每个省前5个公益诉讼案件需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批,固始县检察院此次申报的公益诉讼案件成为全省的前三件之一。2018年5月27日,这起信阳市行政公益诉讼第一案开庭审理,垃圾污染问题迅速得到整改。曾参与旁听的该县人大代表刘彬感言“绿水青山确实离不开法治保障”。6月5日的世界环境日,此案被最高检确定为全国9个典型案例之一。

固始县是河南省第一人口大县。目前,固始县委、县政府根据检察院加强污染防治、加快乡村振兴的建议,在全县7100个村民组每组配备一名保洁员,为每个村统一购置保洁设备,全县投资2.6亿元建成一座日处理1000吨生活垃圾的资源化处理厂。

您的IE浏览器版本太低,请升级至IE8及以上版本或安装webkit内核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