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仵宗菊)日前,平桥区法律援助中心通过非诉讼代理,成功为一名农民工追索了工伤赔偿金,使一起即将对簿公堂的纠纷止于诉前。
本该享受法定休息的农民工刘某依旧忙碌在平桥区一建筑工地上。当其用切割机切割钢筋时,一粒碎片不慎飞入右眼,致眼内容物大量流出,经送到医院抢救,不得不摘除了右眼球,后经司法鉴定,刘某被评定为五级伤残。事故发生后,包工老板杨某积极出资配合治疗,但刘某出院后,双方对一次性伤残赔偿金、继续治疗费等事宜意见不一,无法进一步沟通。刘某无奈向平桥区法律援助中心求助欲诉诸法院。法援工作人员对案情有了充分的了解,认为劳资双方有一定的协商基础,决定采取非诉讼代理的途径帮助刘某维权。经过多次往返工地协商谈判,双方的意见逐渐趋于一致,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协议,杨某自愿一次性赔偿刘某伤残补助金等各项损失共计4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