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李凯 实习生 翟佳 文/图
“刘校长,您好!感谢你们学校培养了这样优秀的学生……”11月27日一大早,失主李洪涛将一面写有“文明少年 拾金不昧”的锦旗送到市第七中学,感谢该校九年级(7)班学生张俊拾金不昧,同时也对学校老师的教育表示感谢。
11月23日晚9时50分许,张俊在放学途中,路过浉河区十二小学旁边的巷子时,看到昏暗的灯光下有一个钱包,内有4800元现金、身份证、银行卡和30余万元的支票。张俊在原地等待失主,而失主却一直未出现,随后,张俊到最近的湖东派出所,在值班民警的帮助下,通过身份证信息联系到了失主李洪涛。
“要不是警察给我打电话,我还不知道自己的钱包丢了。包内票据、证件对我来说非常重要,一旦丢失,后果不堪设想。张俊同学的行为,我觉得特别应该受到表彰。钱包里的现金数额也不是特别巨大,孩子捡到后完全可能自己支配。这么冷的天气里,遇到这样的情况,即使是我们大人,都不一定能做得好,张俊同学的行为特别难能可贵。以后我也会以张俊为榜样来教育我自己的孩子。”失主李洪涛向记者说。
当记者问张俊捡到钱包时是怎么想的,他笑着回答说:“在学校、在家里,老师、父母经常教育我要做一个诚信的孩子,不是自己的东西不能要。所以捡到小包后,我只是想失主很着急,应尽快把包还给他。”
张俊的善行得到全校师生的“点赞”,张俊的同学朱桃影说:“这次拾金不昧之举,是他良好品德的一个缩影。对此,我们一点也不感到意外。”
在采访中,刘友军副校长告诉记者,“张俊同学在事情发生之后没有到处炫耀,他的这种精神特别值得我们全体师生学习。今后我们要以张俊同学为榜样,加大德育工作的力度,力争用学校厚重的历史和良好的师德以及良好的校风,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学生心中生根发芽,为社会提供更多有责任有担当的社会栋梁,为文明社会的建设和发展贡献我们的力量”。
拾金不昧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一个人高尚情操的体现。张俊拾金不昧的行为,体现了他优良的道德品质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值得我们每一个人学习。希望这样的善举,这样的正能量,能够继续传递下去,开出更多更美丽的道德之花。
据了解,市七中将对张俊同学拾金不昧的事迹进行全校表彰,并将该事迹通过校园网及学校宣传栏进行宣传,传递社会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