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常征 通讯员 杨国良 海龙
“5月以来,在平桥区委、区政府领导下,我们加强政策宣传,凝聚干群关系,严格按照‘一把尺子量到底、一个标准补到底、一个声音喊到底、一个方案管到底’的原则,奋力推进团结路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11月23日,记者就相关政策走访了平桥区平西街道团结路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指挥部指挥长、平西街道办事处主任郑明辉。
郑明辉说,“平桥区团结路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是2018年经省批复的一项惠民工程、民生工程,也是今年平桥区的发展工程、重点工程。实施好棚改项目,不仅是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的现实需要,也是让更多群众享受经济发展实惠的有效手段,更是助推信阳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有力举措。”
据了解,5月以来,指挥部严格按照“一把尺子量到底、一个标准补到底、一个声音喊到底、一个方案管到底”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发布《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配合规划、房管部门对未登记建筑进行调查认定,选定评估机构入户评估并予以公示,最大限度地维护居民合法利益。郑明辉说,“较之以往,此次棚改主要有三个不同:一是主体不同,从前期征收补偿方案的确定到后期安置房的建设,全部由政府主导、出资,开发商不再参与;二是目的不同,是以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契机,以我区城市‘双修’为抓手的惠民工程,旨在拓宽团结路,打通城市‘卡脖路’,合理疏解城市交通,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形象;三是程序不同,该项目在规划阶段就邀请了专业的法律团队进行指导,实施过程全部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并由第三方评估公司对被征收人房屋价格进行评估、确定和公示,确保整个过程公平、公正、公开。”
为鼓励被征收户积极签订协议,按照区政府要求,指挥部在严格执行团结路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征收补偿方案的同时,对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协议的每个被征收户,都给予相应的奖励补偿。郑明辉介绍,“此次棚改奖励主要分两步:第一步,从规定签约期限开始之日起30日内签约并搬迁交房的,每户奖励5万元,其中选择房屋产权置换的,在按其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给予1:1调换基础上,再给予合法征收面积20%的奖励;选择货币补偿的,对住宅房屋按其被征收合法面积的评估价上浮30%的自行安置费,非住宅的上浮20%的自行安置费,同时按其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的市场评估价上浮20%的奖励;第二步,第31日至60日内签约并搬迁交房的,每户奖励2万元,其中选择房屋产权置换的,在按其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给予1:1调换的基础上,再给予合法征收面积10%的奖励;选择货币补偿的,对住宅房屋按其被征收合法面积的评估价上浮30%的自行安置费,非住宅的上浮20%的自行安置费,同时按其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价上浮10%的奖励。对于选择货币补偿的搬迁户,提前签约和在签约期限起的前一个月内签约均享受一样待遇。对于最后极个别不配合的,我们也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起诉、强制搬迁。”
截至11月24日,平西街道团结路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累计公示面积265户,公示价格213户,签约44户。郑明辉表示,下一步将继续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协调配合,细化工作措施,合力攻坚克难,确保按时间节点强力推进棚改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