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段祖号)为誓夺“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最终胜利,11月6日5时30分,光山县法院集合了执行局、法警队50余名干警,在该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闻传崇的组织下,再次吹响了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的集结号。
6时许,冒着风雨,执行干警踏着泥泞的小路,赶到了被执行人喻某家。2017年,喻某驾驶的三轮摩托车与申请人黄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引发两车受损、黄某受伤的交通事故,后经过审理,法院依法判决喻某赔偿黄某各项经济损失14余万元,但是喻某始终没有支付该款项。经查询,执行干警发现喻某购买有近23万元的保险理财产品,并且还经营有一个不小的木材加工作坊,实属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为了敦促喻某主动履行,于是依法将其拘传到院。在执行干警组织下,迫于压力的喻某正积极与申请人黄某商讨履行事项。
而三番两次毁约的被执行人李某也被执行干警带走。之前,李某向申请人借款100万元,到期后分文未还,诉讼过程中,李某又主动与申请人达成调解,没想到这只是李某故意耍的拖延之计,调解协议约定的还款期限到后,李某再次食言,气愤不已的申请人立即向光山县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希望再次通过法院的强力执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紧接着,王某、周某两名被执行人落入法网。2016年,毛某夫妇将自建房屋发包给不具备建筑资质的王某承建,而周某受王某雇佣,又召集了杨某等从事该项建筑工程的粉刷工作(周某为粉刷工作的实际管理人)。杨某在施工时,因未按照操作规范使用升降机,自己不慎从二楼摔下致残。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过错程度及责任比例,其中,判决王某赔偿杨某各项经济损失20.3万元,周某赔偿16.2万元。除去先前为杨某住院治疗已经垫付的金额,王某、周某剩余赔偿款均未履行,导致杨某后续的治疗与康复费用捉襟见肘。王某、周某这次一同被光山县法院抓获,执行干警希望能够给该案的执行带来转机。
当天上午,光山县法院共依法拘传9名被执行人,其中拘留3人,执行和解5案,执行完毕3案,执行到位金额56.3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