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段黎明)11月1日,闫某某涉嫌故意杀人案在息县法院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郭国谦以国家公诉人身份出庭支持公诉。
庭审前,郭国谦仔细审阅案卷材料、分析案情,亲自提讯犯罪嫌疑人,精心准备出庭预案。庭审中,他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进行了简明扼要、切中要害的庭审讯问,举证、质证分组恰当、逻辑严密。法庭辩论中就犯罪构成、量刑建议、社会危害性等发表的公诉意见引法准确、说理透彻、论述充分,当庭对被告人进行了生动感人的法治教育。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并对被害人家属表达深深歉意。被害人家属也由情绪激动渐趋理性、平和,表示愿意就民事部分进行调解达成谅解协议。整场庭审重点突出、程序规范、繁简得当,旁听群众秩序井然,对检察长深入浅出的释法说理、语重心长的法庭教育深表认同并引起强烈共鸣,取得了良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