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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三个规范”要办案质量 信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狠抓规范化建设


本报讯(周友成 赵兵)“提高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社会公信力,关键靠办案质量。”这是信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同志们的共识。

近年来,信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高度重视办案质量,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结案率一直保持在96%以上;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法院对仲裁维持率保持在90%以上。该院多次被省人社厅表彰为优秀仲裁院,院两名仲裁员分别被省厅表彰为全省“二十佳仲裁员”和省“优秀仲裁员”。

规范庭审程序 打造公正法庭

2018年5月12日上午9点30分,信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劳动仲裁庭庄严有序。“信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现在依法审理王某与信阳市某建筑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一案,现在开庭。请当事人围绕本案争议焦点进行辩论,已经清楚的事实不再重复。”负责审理该案件的该院仲裁员林敏着装规范,使用法言法语恰当,对案件焦点把握到位。

某建筑公司代理人李律师说:“就冲着仲裁员这专业素质,相信会有个公正公平的裁决结果。”

从2015年起,该仲裁院就以严格规范庭审程序为中心,从建章立制、学习示范、监督检查等方面入手,严格落实每一次庭审、每一个仲裁员的庭审程序规范化工作,形成了“以示范引导规范、以制度促进规范、以评比评查激励规范”的庭审管理模式,取得了较好效果。局领导陈廷森说:“庭审是仲裁员办案的基本实践活动,是处理案件的关键环节。只有规范庭审过程,办案质量才能有保证。”

规范仲裁文书 提高仲裁信服力

仲裁院负责人介绍:“仲裁文书是仲裁委的‘名片’,处理一个案件从接待、立案、送达、庭审等经过许多环节,但仲裁委的办案能力和公信力最终还要看裁决书质量如何!”多年来,该院严格仲裁文书审核程序,坚持做到“五不放过”,即“做到文字、数据、标点符号等有问题不放过;说理不透彻、逻辑不严密不放过;事实认定有瑕疵不放过;引用法律条文不准确和适用法律有错误不放过;裁决结果有疑点不放过。”从2015年开始,仲裁院对每位仲裁员的裁决书坚持逢裁必查,逢裁必评,并坚持每月一通报。正是凭着这般常抓不懈的韧劲儿,他们保证了仲裁文书的质量。2018年5月,王某与市某建筑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一案中,虽然裁单位败诉。单位方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拿到裁决书后说:“认定事实清楚、说理透彻充分,适用法律准确,裁我们败诉,我们服!”

规范仲裁制度 确保办案质量

提高办案质量,离不开制度和机制的保障。近两年,信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形成了包括接待、立案、送达、结案和档案管理等10多项仲裁案件管理制度,同时完善了学习培训、疑难问题研讨、裁审衔接等一系列仲裁工作机制。据介绍,市仲裁院每周五半天业务学习雷打不动。他们利用业务学习时间召开庭审会,及时收集和研讨办案疑难问题,统一办案意见已形成惯例。所有这些,都在为提高办案质量积蓄能量。办案监督与考评机制的建立,对强化仲裁员的责任意识起到了重要的作用。该院仲裁员闻嘉伟说:“自打2016年,实现网上办案,网上监督,办案程序公开透明后,我院利用网上办案易留痕、易监督的特点坚持每月对仲裁员办案质量、办案效率、办案效果、作风建设等方面打分,考核成绩在全院张榜公布并与年度评先挂钩,仲裁员的工作责任感明显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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