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公民与法 PDF版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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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宣教方式 加强犯罪预防


平桥区检察院认真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本报讯(陈蔚)近年来,面对未成年人犯罪的“低龄化”趋势,平桥区检察院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在依法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同时,进一步加强犯罪预防工作,将未成年人监护人群体作为法制教育的着力点,不断创新宣教方式,在学校设立“学法家长课堂”等,积极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让家长与孩子共同接受法制教育,取得了良好效果。

“学法家长课堂”,增强防范意识。该院充分发挥检察官兼任法制副校长的作用,通过开展“学法家长课堂”活动,在学校定期召开家长座谈会,与家长共同探讨如何增强孩子的防范意识。检察官多次在学校举办“防校园欺凌”法制讲座,组织教师、家长、学生共同开展“预防校园欺凌共建和谐校园”签字活动,在“六一”儿童节和“开学第一课”等特殊时间节点,走进学校开展法制教育宣传活动。近年来,该院检察官法制宣讲团共在辖区中小学、幼儿园开展法制教育活动25次。

“面对面课堂”,加强家长心理疏导。该院针对未成年人犯罪后,家长大多数存在紧张、抵触、焦虑的负面情绪的情况,通过“面对面课堂”,加强对家长进行心理疏导,使家长有一个正确的心态去面对孩子,让孩子勇敢地面对错误。定期举办“青少年家长法制教育互动会”,邀请涉罪未成年人家长参加。在互动会上,检察官以典型案件为素材,分析现阶段青少年成长过程中存在问题,引导家长在家庭生活、教育中做到“四个转变”,即转变自身形象、转变教育方式、转变教育观念、转变传统家庭教育模式。

“流动家长课堂”,切实关爱留守儿童。2016年以来,该院先后在留守儿童较多的明港镇新集寄宿制学校、五里店街道郝堂小学开设“流动家长课堂”,利用春节学生家长回乡的机会,派出4名未检检察官,通过举办法制讲座及走村串户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增强家长的法制观念。针对有留守儿童的贫困户,帮扶干警主动与在外务工的家长联系,通过电话、微信等形式及时为家长提供法律咨询,切实增强家长的法制意识和保护儿童的意识。针对留守儿童家庭监护中存在的“隔代监护”“单亲监护”“委托监护”等问题,开设“委托监护人家教培训班”,受到了委托监护人和留守儿童家长的一致好评。

“微信家长课堂”,畅通答疑解惑渠道。为进一步拓展对未成年人家长教育的方式,该院积极探索与家长进行沟通互动的渠道,运用微信、微博平台,建立未检工作“未检心桥”微信公众号,及时更新检察动态、检察官说法、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等内容,安排专人负责微信留言回复,畅通了检察官与学生家长的沟通渠道,对家长反馈的未成年人心理问题进行及时疏导,有效地预防了违法犯罪发生。同时,邀请未成年人家长加入微信平台和微信课堂,推出“法条链接”“案例展示”“微电影”“你问我答”等,与家长“点对点、点对面”的交流,及时解答家长提出的各类疑问。自“微信家长课堂”开设以来,检察官已累计推送各类文章80余篇,以案例通信为抓手,运用H5网页、动漫、视频、音频等表现形式,推出家长喜闻乐见的新媒体作品,从不同角度和不同深度来加强普法宣传教育,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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