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谢运东)10月10日下午,信阳中院在固始县法院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代某强等17名被告人电信诈骗罪上诉一案。
代某强等17名被告人冒充证券公司工作人员,利用电话、微信等方式,引诱受害人投资购买股票证券,在很短时间内,骗取数名被害人数百万元。该案经固始县法院一审判决,17名被告人分别受到判处十一年到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宣判后,有15名被告人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
由于被告人数多,信阳中院法警支队调集淮滨县、潢川县法院部分警力,联合固始县法院法警大队,全力保障庭审警务。固始县法院法警大队在押解、安检、场地、综合协调等方面给予全力支持,至晚8时顺利还押,庭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