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雅楠
近日,被执行人熊某某在此案件另一被执行人夏某某的陪伴下来到浉河区法院执行局主动履行还款义务。据悉,这是一起涉民间借贷纠纷的案件,被执行人熊某某通过被执行人夏某某向申请人李某某借款20万元,并立下借据,同时被执行人夏某某提供担保。
由于借款到期后,被执行人熊某某以各种理由延迟还款,担保人夏某某也不承担还款责任,故李某某将熊某某起诉至浉河区法院。法院经审理后判决,被执行人熊某某向申请人李某某返还借款20万元及利息,被执行人夏某某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熊某某,担保人夏某某均未在规定期间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人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限制高消费令等相关文书。执行干警多次联系被执行人熊某某、夏某某,被执行人均以种种理由一直推脱逃避拒不履行义务。随后,执行干警运用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熊某某、夏某某的银行开户信息和房屋情况、车辆情况等,发现两名被执行人账户中均未有可供执行的金额。但是执行干警并没有放弃,通过调查却发现了被执行人夏某某的踪迹,遂执行干警找到被执行人夏某某的住处,将被执行人夏某某带到法院。夏某某称,钱不是自己借的,自己只是担保人。依据生效的法律文书,钱虽然不是夏某某借用的,夏某某作为担保人仍需履行担保义务。在反复劝说无效后,执行干警决定对夏某某采取强制措施。在司法拘留的压迫和执行干警的耐心调解沟通下,被执行人夏某某终于认识到拒不履行的严重后果。随后,双方当事人经协商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夏某某偿还10万元,剩余部分由夏某某督促被执行人熊某某分期偿还。近日,被执行人熊某某在夏某某的陪伴下,来到浉河区法院将剩余款项清偿完毕,此案得以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