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段黎明
“我们院狠抓文化育检,以文化软实力铸就了检察事业发展的硬支撑。”昨日,面对记者,杨炳辉坚定地说。
近年来,新县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把县委、县政府建设和谐社会的部署与实现“老区检察新跨越”的目标有机结合起来,全面提升工作水平和服务和谐社会建设的能力,先后获得了省、市级先进基层院和全省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国文明接待室、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省级文明单位,并蝉联4届“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创建国家级文明城市是提升新县形象,给全县人民带来实惠的大好事,检察机关在创建文明城市工作中责无旁贷,它关系到平安新县、法治新县建设水平的提升,关系到新县建设的全局。”杨炳辉若有所思地说。
为进一步推动城市文明,下一步,新县检察院将继续坚持以人为本、统筹推进。一是拓宽检察文化载体,提升检察文化建设内涵。利用红廉文化长廊、等平台加强学习宣传,牢固树立文明创建“人人有责、人人作为”的观念。二是加大扫黑除恶力度,营造风清气正社会环境。以创文工作为导向,加大办案力度,继续深挖在本地有影响的涉黑涉恶大案要案,充分发挥扫黑除恶的震慑作用。三是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维护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继续坚持把惩治危害民生犯罪摆在重要位置,严厉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犯罪,加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力度,坚决遏制安全事故发生,切实增强群众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