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段祖号)近日,光山县法院执行干警寻上门,对被执行人张某作出司法拘留的强制措施。据悉,张某贷款借钱投资某桥梁项目,然而借款到期后并未按时归还本息,并且长期规避执行,拒绝归还欠债。最终,法院与公安机关联手利用临控联动机制查找到了张某的下落,成功控制了被执行人。
2014年8月,为开展一个桥梁项目,张某与某小额信贷公司签订了一笔20万元的借款合同。张某的摊子越铺越大,项目周期越来越长,收益一时半会也难以回笼,直至该笔借款到期后,张某也不能按照约定偿还本息。2017年6月,经过审理后,光山县法院依法判决张某偿还某该信贷公司20万元的本息。判决生效后,张某未主动履行义务。
经过信贷公司的申请,该案进人了执行程序,不料事先知道消息的张某早早溜到外地。执行干警认定就算张某躲到外地,也需要衣、食、住、行,就会暴露马脚,于是利用与公安机关之间的临控联动机制,继续寻找张某的蛛丝马迹。
2018年9月,光山县法院执行干警收到了公安机关的反馈信息。原来张某一大早在信阳市某宾馆办理了人住登记,执行干警立即组织精干力量,驱车前往该宾馆,通过前台查询,确认了张某居住房间,很快就将张某依法拘留,目前该案正在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