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易怀莹)“让我当县医院的社会监督员,这是对我的信任,我一定会干好这个事。”近日,一名老病号家属接过光山县人民医院的社会监督员的聘书时,直言责任很大。
光山县以案促改工作开展以来,部分行业部门积极探索社会监督员制度,发挥群众监督作用,扩大监督范围,延伸监督触角,通过监督促行风建设,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
社会监督员的选聘注重广泛性,从群众基础较好、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和社会责任感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管理服务对象以及广大人民群众中聘请,普通党员群众比例不少于20%。社会监督员具有相应的知情权、建议权和监督权,可通过多种途径了解行业部门干部职工依纪依规履职和遵守各项纪律情况。社会监督员的主要职责是监督行业干部职工遵章守纪、履职尽责、作风形象、行业管理等情况,转递人民群众的检举控告,表达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诉求,发挥好群众与行业部门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
“我们要求,对社会监督员提出的批评和建议能够当场纠正落实的应当立即纠正落实,不能当场纠正落实的,应当及时将处理情况向社会监督员作出反馈。”光山县纪委监察委相关负责人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