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东超 王栋)今年以来,光山县检察院案管办借助“放大镜”“显微镜”“后视镜”,不断完善案件管理的各项措施,努力提升案管工作水平。
该院在案件质量评查过程中借助“放大镜”,即先由科室自查,再到全院评查,最后到异地交叉评查,将案件评查范围逐步放大,将案件评查结果通报逐步扩大。自借助“放大镜”以来,该院案件质量得到有效提升。
每月月末,案管办内勤人员都要拿着“显微镜”,即最高检下发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法律文书格式样本(2013版)》,对承办人公开的法律文书进行逐件逐行核对,将公开的法律文书中“带病”部分一一罗列,交由承办人整改后再予以公开,确保了法律文书公开工作规范、统一、安全。
在案管办的律师阅卷室里张贴着一张《律师接待每日清单》,这可谓案管部门的“后视镜”,每天快下班时,内勤人员都要对照这面“后视镜”回看一下当天律师提出的阅卷、会见、提交材料等要求,防止当天的律师辩护预约的遗漏,并对律师提出的要求逐一答复。
自运用“后视镜”至今,缩短了律师等待时间,无一起延时办理律师预约情况发生,阅卷接待工作效率显著提升,赢得了外界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