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世玉
光山县把学习贯彻《中央巡视工作规划(2018-2022)》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安排部署,县委巡察机构采取集中培训、专题党课、知识测试等方式进行了学习研讨,并聚焦脱贫攻坚,以巡察监督护航全县高质量脱贫。
定巡察之向,聚焦脱贫攻坚政治任务。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光山县委巡察工作以“四个意识”为标,以“精准识别”为要,以“问题导向”为主,既注重准确把握政治巡察定位,又紧密结合脱贫攻坚政治任务。二是增强政治自觉。将专项巡察发现的问题用纪律的尺子衡量扶贫领域党员干部的行为,体现政治巡察要求;用各级脱贫攻坚部署要求去评价巡察对象工作,体现巡察监督与脱贫攻坚工作的有机结合。三是强化政治担当。截至目前,光山县已围绕脱贫攻坚开展了1轮“机动式”巡察、1轮巡察督查和3轮专项巡察,已对教育、文化、水利、交通、林业、异地搬迁、危房改造等领域扶贫工作进行了专项巡察。
亮巡察之剑,改进脱贫攻坚工作作风。一是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查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彻底等问题。如:将巡察发现五保贫困户罗某住院缴纳押金且未进行“一站式”结算情况移交县卫计委后,该乡卫生院院长董某被免职,县卫计委开展贫困户住院免收押金和“一站式”结算专项治理。二是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如:巡察发现某村在到户增收项目资金管理过程中,弄虚作假挤占挪用国家扶贫资金9.7万元,该村原支书陈某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三是严厉查处“四风”问题,对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的严肃问责。如:巡察发现帮扶人辛某联系的贫困户村档中市县查出的问题较多但一直不整改,辛某被免去某乡工商所所长职务并在系统内通报批评。
固巡察之果,确保脱贫攻坚取得实效。一是在追责问责上形成震慑。开展脱贫攻坚领域巡察共发现各类问题线索135件,下发整改通知单24份,已给予党政纪处分31人、免职2人、诫勉谈话19人、约谈43人、深刻检查6人。二是在舆论宣传上形成震慑。在加强脱贫攻坚领域执纪监督问责的同时,通过通报曝光形成持续震慑,通过以案促改用身边事教育警示身边人,已下发通报16期,电视曝光2次。三是在督促问效上形成震慑。通过巡察,共形成巡察报告11份,专题报告2份,意见建议34条,开展专项治理9项,召开各类专题研判会、调度会21场次,以巡察促整改,以整改促提升,为2018年光山县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的巡察保障。
(作者系光山县纪委书记、县监察委主任、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