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更加扎实有效地深入开展,努力实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目标,根据《信阳市城市创建工作督查考评办法(试行)》规定,依据本月(7月20日-8月23日)督查记分情况,市创建工作指挥部经研究决定:
一、对民权街道等12个单位通报表扬
(一)对一类街道记分最低的民权、平西、贤山三个街道给予通报表扬,各奖励以奖代补资金20万元。
(二)对工作任务重、难度大,付出多、干劲大的老城、车站、湖东、平桥四个一类街道各奖励以奖代补资金10万元。
(三)对二类街道记分最低的家居小镇社管办给予通报表扬,奖励以奖代补资金5万元。
(四)对浉河区董家河、十三里桥和平桥区查山、明港4个乡镇(街道)给予通报表扬,各奖励以奖代补资金5万元。
以上奖励资金,由市创建办从以奖代补资金中拨付。
二、对五星街道等14个单位通报批评
对一类街道记分较高的五星、五里墩、羊山和二类街道城东、金牛产业集聚区、震雷山6个街道,浉河区双井和平桥区兰店2个乡镇(街道),一类市直责任单位市市场发展服务中心、二类市直责任单位市国土局和三类市直责任单位中国石化信阳分公司给予通报批评。
根据《信阳市城市创建工作督查考评办法(试行)》第四款第二条规定,对同一辖区连续2次被通报批评的五里墩、羊山、金牛产业集聚区、城东4个街道所在的浉河区、羊山新区、信阳高新区给予通报批评。
根据《信阳市城市创建工作督查考评办法(试行)》第四款第四条规定,对连续2次被通报批评的五里墩、羊山、金牛产业集聚区、城东4个街道和市市场发展服务中心,由市创建指挥部执纪问责组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在市主要媒体上曝光,并从2018年9月份起停发单位班子全体成员文明奖。
信阳市创建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18年8月28日